裏子:”那不是贓車嗎?“
千尋:”是等候紅綠燈時被搶走的,所以有鑰匙。“
裏子:”那麼.........“
千尋:”謝謝請說明一下傷痕的事,無久井裏子小姐!將屍體藏入汽車的不可能是尾並田!“
裏子:”哇!!“
禦劍:”她怎麼可能藏屍體?她拍的照片說明了一切!藏屍時間只可能是案發時!她拍下了那一瞬間!”
千尋:“未必吧?檢查官先生。“
禦劍:”!“
千尋:”不需要多解釋。拍這張照片的未必是證人。”
出示“照相機”
千尋:“她的照相機也不尋常。有定時,有支架。就好像特意為這個準備的!”
禦劍:“那麼辯護律師你是想說............案發時,證人並不在草地裏?!“
千尋:(既然有自動拍攝功能,那她當然就可能在別的地方。)”是的,她不在草地裏。“
法官:“恩。辯護方的話我覺得應該聽聽。”
神乃木:“是啊。很重要呢。當時她到底在什麼地方?還有.......她究竟是誰?“
指出”被害人“
千尋:”當然是這裏!“
法官:”那不是被害者和被告站著的地方嗎?“
法官:”肅靜!!你究竟........“
千尋:”這樣理解可以嗎?被告和’被害者‘相遇後扭頭就走。但是那樣的話被害者就不可能在車內。也就是說屍體是別人放的。只有在被告和’被害者‘相遇前。“
禦劍:”不可能!被告和被害者確實相遇了!從現場來看,將被害者殺害後扔入車內的只有被告!“
千尋:”你還不明白嗎?拍這張照片的時候,被害者已經死了!這張照片上的不是美柳勇希!“
禦劍:”不可能!照你說的話,照片上的那個’被害者‘又是誰?“
千尋:”還用說嗎?當然就是那的證人!“
法官:”啊!!!!!??”
千尋:“只有這種可能了,尾並田碰到的不是美柳勇希!而是你!無久井裏子!”
裏子:“我?”
千尋:”案發當日,吾童山不斷下著小雨,還有霧。所以尾並田才回把眼前的人當成美柳勇希!“
禦劍:”反對!被告認識美柳勇希!好歹是導致自己死刑的人。”
千尋:“是五年前的是了吧?被告人早就忘了美柳勇希的長相了!“
禦劍:”不可能!證據呢?“
出示”被害者的備忘錄“
千尋:”他確實忘了,所以才需要記號,這條圍巾。"
裏子:“啊。”
千尋:“圍巾是照尾並田的意思準備的,被害折留下的備忘錄可以做證。也就是說只要戴著那條圍巾,就能輕易地扮作‘美柳勇希’!“
裏子:”!“
千尋:”那麼裏子小姐,你怎麼說?“
裏子:”哇!!(癱倒)“
法官:”裏子小姐人呢?“
禦劍:”送到休息室了。“
法官:”恩.......“
千尋:(無久井裏子犯下的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就是將屍體藏在後備箱內,然後自己跑到那假冒的照片裏)
神乃木:“那個小貓咪為什麼要那樣做呢?”
千尋:“很明確!她才是真凶!”
法官:“我們先等無久井裏子恢復意識再審。辯護方和檢察院方可以先回去休息一下。“
千尋:”明白!“
禦劍:”收到........“
法官:”那麼審理暫停。“
同日下午一點1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尾並田:”哇!!!!!!“
千尋:”啊對不起對不起!“
尾並田:”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千尋:”還差1部,如果能證明她犯了罪的話。“
神乃木:”那還立著堵牆呢。“
千尋:”牆?“
神乃木:”無久井裏子為什麼要將那個女警官殺害?“
千尋:(動機...........)
神乃木:”總之我們還沒有決定性的證據。首先是那個無久井裏子的情報。我們只知道她是文學系學生。還有.........“
千尋:”什麼?“
神乃木:”當然是5年前的事件,讓這位遭受死刑判決的誘拐殺人事件。“
尾並田:”我什麼都沒做!我沒有撒謊!“
千尋:”那麼尾並田先生,可以跟我們說說5年前的嗎?“
尾並田:”明白了,我相信你。5年來,我每天都夢到那件事。那張照片真是勾起了我的回憶......朧橋一點都沒有變化。5年前讓人感覺搖搖欲墜,現在同樣是那付破落的樣子。“
千尋:”5年前是在這座橋上......“
神乃木:”對方那邊現在也搖搖欲墜呢。“
尾並田:”我確實誘拐了少女,5年前,我的戀人,美柳ちなみ。“
千尋:”戀戀戀人?!“
神乃木:”等一下,美柳?“
千尋:(和被害者同姓?)
尾並田:“是美柳勇希的妹妹。”
千尋:“什麼?!(那個時候美柳勇希.....)她不是為了向挾持人質的人開槍,而是為了救自己妹妹。“
尾並田:”不是!那個美柳勇希,她背叛了我們!“
千尋:”背叛?”
尾並田:“全部,全部都是演戲,那個誘拐。”
千尋:“演戲?”
尾並田:“她,美柳ちなみ,是我的天使。”
千尋:(事到如今還有天使嗎?)
尾並田:“全照她的話做了。要是像ちなみ說的那樣...........”
千尋:(像美柳ちなみ說的那樣?)”等一下,5年前的誘拐計畫是?“
尾並田:”我,ちなみ,勇希三人是同夥。“
千尋:(勇希小姐!)
尾並田:“ちなみ家是寶石商,好象有一塊值錢的寶石。所以我和ちなみ就寫威脅信給她的父親,要求價值2億的鑽石。交貨地點就在朧橋上。交貨人就是美柳勇希。”
神乃木:“確實員警作為同夥方便多了,你們3個就分贓了?”
尾並田:“不!可是那個女人,美柳勇希!她動真格了!她朝我開了槍。我手臂中彈,ちなみ則自己跳進了吾童河.......”
千尋:“跳進了吾童河?自己跳的?”
尾並田:“我阻止不了!我只能呆呆地看著她掉下去。”
神乃木:“然後你就被判了死刑。”
尾並田:“真不敢相信。那個女人居然背叛我們!”
當時.......
勇希:“她把我妹妹推入了河中,就在我眼前把她推到12米下的河裏!”
尾並田:”這5年來,我就是死,也想知道她要騙我!“
神乃木:”然後你就把她叫了出來。“
尾並田:”忘了她的長相了。所以叫她戴了圍巾。沒打算殺她,只是想知道她為什麼要背叛我們!為什麼要做偽證!“
千尋:(所以才想逃走......)
神乃木:“抱歉,我喜歡刨根問底,那個鑽石呢?還給伯父了?”
尾並田:“不知道。當時放在ちなみ身上,後來她跳進了湍急的河流...........”
千尋:(鑽石小時了?等一下............)
看守:”好了辯護律師,馬上開庭了!“
千尋:”還有一點,鑽石和她一起消失?那美柳ちなみ的屍體呢?“
尾並田:”屍體至今沒有找到。“
千尋:”沒有找到?“
尾並田:”ちなみ,我的天使.......”
神乃木:“你的天使多大?”
尾並田:“只有14歲。”
千尋:“十,十四歲!(不是孩子嗎?)”
神乃木:“精心策劃一出綁票案,然後抱著寶石消失。現在的天使還真不是省油的燈呢。”
千尋:(就那樣尾並田遭受死刑,那個她的天使也...........)
神乃木:“好了小喵喵,時間到了。這下我們有武器了。”
得到“鑽石”
神乃木:“別顧忌,該出手時就出手。這是我的信條。“
同日下午1點49分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法官:”那麼尾並田一案繼續審理。證人!你沒事吧?“
裏子:”是!我會加油的!“
禦劍:”我可以理解辯護律師要為委託人脫罪的心情。但是你把這個罪名加在沒有關係的證人身上,實在.......“
千尋:”?“
禦劍:”證人和本案無關,只是偶爾在山中目擊了事件!為什麼她要殺害女警呢?“
法官:”恩,確實沒有動機!“
千尋:(動機是其次的。)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你能立證嗎?”
千尋:“啊當然!”
神乃木:“恩!所以小喵喵你作為律師應該能看出偽裝的微笑。敢於撕破偽裝。”
千尋:“都什麼時候了還.........”
裏子骸按笫澹茄新穡俊?br>法官:“小姐做什麼都行。”
裏子:“那我做證了!我真的有嫌疑?那我就證明我的清白,只要大叔你一個人相信就行了!“
法官:”恩!!“
神乃木:”現在那個證人就是偽裝。看她那燦爛的笑容!可是........“
法官:”那麼現在請證人發言。“
證詞~~證人自己~~
裏子:”我前天才回到這個國家。進大學之後就再也沒有踏進過吾童山,我沒有動機吧。那些都是被告為了報復5年前讓自己坐牢的女警吧!“
法官:”恩...不在這個國家。“
禦劍:”不可能有殺人動機吧!“
千尋:(她確實和事件有關.......)
詢問第一句
千尋:”那你在哪個國家?“
裏子:”我是歸國子女。“
禦劍:”她在內戰中失去了雙親,一個人回來的。“
裏子:”所以我沒有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
千尋:(離奇的身世啊。再詳細問問?)
[COLOR=red]選擇2追問
千尋:“那麼證人請清楚回答到底在哪個國家?”
禦劍:“反對!不管她在哪個國家她都能說日語,這就不影響審理!重要的是她究竟和案件有關係嗎?”
裏子:“我自幼在國外生活,不認識尾並田先生和美柳小姐。”
禦劍:“是的。”
法官:“那麼證人,這話我加進證詞了?”
裏子:“當然可以!”
追加證詞
裏子:”我前天才回到這個國家。所以我不認識被害者和被告。進大學之後就再也沒有踏進過吾童山,我沒有動機吧。那些都是被告為了報復5年前讓自己坐牢的女警吧!被告真是個殘忍的人!”
追問第五句“那些都是被告為了報復5年前讓自己坐牢的女警吧!”
千尋:“報復?”
裏子:“那個被害者不是讓被告坐牢,判死刑了嗎?”
禦劍:“那是被告撒謊!是他自己罪有應得。”
千尋:“反對!尾並田他5年前並沒有認罪!”
裏子:“被告人也真健忘。”
千尋:”!“
裏子:“真傻,連刑警的樣子都忘了。”
千尋:“怎麼說?”
裏子:“被告不是忘了被害者的長相了嗎?”
千尋:(確實尾並田忘了她的長相。)
選擇2追問
千尋:”忘了被害者的長相?“
裏子:”只有做好記號才能認出她吧。“
禦劍:”確實被害者以圍巾作為記號。“
裏子:”如果那天戴的是白圍巾,我不也要被他襲擊了嗎?“
法官:”確實不能原諒!“
千尋:(把尾並田越說越壞了。)
選擇1加進證詞
千尋:“法官大人!證人現在說的話非常重要!請加進證詞!“
禦劍:”檢察院悉聽尊便。被告一看就是危險人物。”
千尋:“不是那樣的。”
追加證詞
裏子:”我前天才回到這個國家。所以我不認識被害者和被告。進大學之後就再也沒有踏進過吾童山,我沒有動機吧。那些都是被告為了報復5年前讓自己坐牢的女警吧!幸好我沒戴白色圍巾。被告真是個殘忍的人!”
質問第六句“幸好我沒戴白色圍巾”,出示“被害人的備忘錄”
千尋:“尾並田先生確實讓美柳勇希那樣做。被害者的備忘錄上寫著‘準備白色的圍巾’?”
法官:“那怎麼?”
千尋:“沒怎麼!事情很清楚了!為什麼證人會知道那備忘錄的內容?!”
(譁然)
法官:“肅靜!確實有一點點不合常理。”禦劍檢查官,難道證人看過證物?“
禦劍:”那當然是不允許的。“
千尋:”那麼她是怎麼知道的?!“
裏子:”請等一下!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備忘錄。我只是在現場看到。被害者與被告相遇時戴著大概是被告要求的圍巾,所以我以為白圍巾是記號。”
法官:“恩!有道理!”
千尋:“證人!你的話行不通喲!”
裏子:“為什麼?我確實看到了!”
出示“圍巾”
千尋:“剛才你說了好幾遍了,被害者戴的圍巾是白色的。”
裏子:“是的,怎麼了?”
千尋:“這個你怎麼解釋?這是被害者的圍巾,不管你認為它是什麼顏色的,決不可能是白色!你那樣說只因為你看過備忘錄!”
禦劍:“啊!”
千尋:“你以為一定是白色作為記號吧!”
裏子:“嗚!”
千尋:“怎麼樣證人?!”
裏子:“哇!“
(譁然)
法官:”肅靜!怎麼樣,禦劍檢查官??br>禦劍:”這是不可能向外部洩露的證據!“
千尋:”但是這個證人知道內容!知道內容的只有.......說這些話的尾並田美散和被害者美柳勇希........還有一個人。”
法官:“還有一個人?”
神乃木:“本來不可能出現的人。你也發現了嗎?小喵喵。”
千尋:“那個第三人就是.........”
指出“美柳ちなみ”
千尋:“就是這個人。美柳ちなみ。”
法官:“美柳ちなみ?沒聽過。”
千尋:“看這個備忘錄的PS上面說‘這次請務必轉達ちなみ.......’(注:ちなみ是人名“千奈美”,而‘ちなみに’是個連詞,這裏編劇故意用了個障眼法分散玩家注意。)”
禦劍:“別把那個孩子,那個死者牽進來啊。”
法官:“死者?”
禦劍:“美柳ちなみ是被害者美柳勇希的妹妹,5年前的事件中身亡。”
法官:“5年前的事件?啊難道是.........”
禦劍:“就是被告尾並田犯的那起誘拐殺人案。”
(譁然)
千尋:“反對!真的是‘殺人’嗎?”
禦劍:“?”
千尋,確實那個‘美柳ちなみ’是死了,5年前她掉進了湍急的吾童河。但是關鍵是屍體並沒有找到!“
禦劍:”反對!5年前已經確認死亡了!法律上,美柳ちなみ已經是死者!“
千尋:”反對!屍體沒有找到5年前她是14歲,如果活著,現在是19歲。無久井小姐,和你同歲呢。”
禦劍:“難道你想說證人.........“
千尋:”就是那樣!辯護方有意見!現在站在證人席上的,就是5年前誘拐案的關鍵人物,美柳ちなみ!!!!!!!!!!!!!!!“
法官:”什麼?!!!!!!!!!!!!!!“
(譁然)
神乃木:“哎喲喂,火災現場又引爆了炸彈。”
千尋:(我知道揭露她的真實身份勢必引起騷動)
法官:”證人!你究竟是誰?!“
裏子:”我是...........“
禦劍:”證人,你必須說。“
裏子:”我明白了。“
法官:”禦劍檢查官?“
禦劍:”讓她說吧。辯護方這樣提出的確很驚人。檢察院也不想為難自己。證人如果不表清身份,我也沒辦法准允。“
千尋:”什麼?“
神乃木:”那小子一開始就知道那女的。“
千尋:”什麼?怎麼辦?“
神乃木:”重要的是證詞,仔細聽吧。“
禦劍:”我說吧。她確實是美柳ちなみ。“
法官:”但是她不是死了嗎?“
禦劍:”我們也那樣想。但是........“
千尋:”5年來為什麼隱姓埋名?!“
禦劍:”這和本案無關吧?她只是恰好目擊。“
千尋:”這不是恰好吧!5年來她憑著‘被害者’的身份,然後這次她又在殺人現場。“
禦劍:”又來了。你是想為被告脫罪,她確實是無罪的...........“
千尋:”什麼?“
禦劍:”請設身處地想想,5年前她遭到誘拐,有著痛苦的過去。同時她又是死者的妹妹,她何故將自己優秀的姐姐殺害。“
(譁然)
法官:”那麼辯護律師請證明,這個我見猶憐的證人殺害姐姐的理由!“
神乃木:”辯護方請求提出理由!!!!!!!!!!!“
(默然)
千尋:”啊不是我!是這個喝咖啡的信口說的!“
禦劍:“好了!別再含血噴人了!
神乃木:”你覺得現在是個難關吧?“
千尋:”當然!“
神乃木:”不,是一決勝負的時刻。是難關還是機會?全看你了。“
千尋:(看我了?)
禦劍:”啊年輕人終於要暴走了嗎?“
千尋:(你不也是年輕人嗎?)
法官:“那麼,她殺害姐姐的動機是什麼?”
出示“被害者的備忘錄”
千尋:“一切要追溯到尾並田的越獄。這張東西是死者記錄的電話內容的。請看PS部分‘這次務必轉達ちなみ.........這次要公佈於眾。‘。她說要公佈於眾。“
法官:”啊?公佈?。“
千尋:”美柳ちなみ和被害者之間有天大的秘密!所以她才要殺害姐姐!滅口!“
禦劍:”夠了,誰也不能相信的。你說什麼’天大的秘密‘?證據呢?“
神乃木:”美柳勇希,美柳ちなみ和尾並田美散之間有天大的秘密。“
千尋:”辯護方要求做證詞!“
法官:”什麼?’
千尋:“5年前的誘拐事件的答案,那個天大的秘密!!”
法官:“明白了,雖然是痛苦的回憶,但是.........證人,可以嗎?”
美柳ちなみ:“可以。”
千尋:(美柳ちなみ小姐,你笑得可真甜啊。但是,這是你最後的微笑!)
證詞~~5年前的事~~
美柳ちなみ:”5年前,我被尾並田誘拐。由姐姐交付贖金,那塊鑽石。交貨完畢後,姐姐朝他手腕上開了槍。他腦羞成怒把我推進河。我雖然是美柳家的小姐,生活卻很不如意........”
法官:“恩!!!”
禦劍:“誘拐事件給了她巨大的創傷。姐姐給了她第二次人生,為什麼還要將姐姐殺害?!“
法官:”辯護律師。“
千尋:”在。“
法官:”你聽到了吧,證人受過巨大的創傷。所以你問話的時候小心語氣。”
千尋:”!“
神乃木:“不好辦了,我們只有一件武器,不是決定性的。這個我們都知道。5年前的誘拐是做戲。”
千尋:(也就是尾並田說的...........)
質問第四句,出示“朧橋的平面圖”
千尋:“尾並田將你推入河裏.........那是不可能的。”
美柳ちなみ:“但是把我推進河的,確實是尾並田。”
千尋:“怎麼拉?好象我說錯什麼似的。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美柳ちなみ:“不可能?”
千尋:“你想想事件的舞臺是朧橋,5年前和現在沒什麼變化。如果照你所說是推進河的話,請看,背後是岩石,而不是河。如果你不是掉進河而是撞到岩石,那真的是必死無疑。”
美柳ちなみ:“!”
千尋:“明白了嗎美柳ちなみ小姐。尾並田是不可能把你推下去的!“
美柳ちなみ:”呀!!!!!“
禦劍:”反對!已經是5年前的事了!吾童河的水位不會上漲嗎?“
千尋:”那個淨空高度是12米。不管怎麼漲都是一樣的。“
法官:”啊確實!不可能把她推下去的!小姐!怎麼回事?“
美柳ちなみ:”這個.......我............“
禦劍:”等一下!雖然證人說了是被推下去,但是她並沒有說推下去的地點。如果被擊中右腕的被告,惱羞成怒,把證人從橋旁邊推了下去的話........“
法官:”確實。旁邊是吾童河。證人,你對禦劍檢查官的說明怎麼看?“
美柳ちなみ:”........我想起來了,當時確實從旁邊推我下去的。“
(譁然)
禦劍:”怎麼樣?律師小姐?你的攻擊到這就不行了吧?“
千尋:(不行千尋,不能前功盡棄!)”很遺憾,攻擊才剛剛開始!你的說明是這樣的吧:’被擊中右腕的被告惱羞成怒‘,然後把證人從橋旁邊推落?但那是不可能的!“
出示”目擊照片“
千尋:”法官大人,答案就在這張照片上。朧橋的2邊都有護欄,大約1.5米高,足以保護人了。怎麼可能從那裏掉下去!”
禦劍:“請考慮被告的體格!如果是他的話就沒問題,他完全可以把14歲的少女抱起扔下!”
千尋:“檢查官先生,你忘了嗎?尾並田他,右腕中彈。更重要的是勇希小姐在很近的距離用槍指著他。”
禦劍:“啊!”
千尋:“他不可能將證人扔進河!!!!!”
禦劍:“哇!!!!!”
(譁然)
法官:“肅靜!究竟怎麼回事?”
千尋:“美柳ちなみ小姐,你是自己跳進河的!!!”
法官:“什麼?!!!!!!!!!”
(譁然)
禦劍:“反對!!說什麼呐?”
美柳ちなみ:“姐姐用槍保護我。我跳進那樣的河是自殺行為!” 千尋:“就算那樣你還是跳了!一定是有在湍急的水流中游泳的自信!證人跳下去是有理由的!
禦劍:”那究竟是什麼?“
出示“鑽石”
千尋:“5年前和美柳ちなみ一起失蹤的還有1樣,就是作為贖金的價值2億的鑽石。”
禦劍:“哇!!!!!!難道?”
千尋:“這一開始就是計畫好的,2億元的贖金都被獨吞了。她和尾並田合力上演了誘拐的戲。最後她背叛了他,縱身跳入湍急的河流。將贖金藏在了背包裏。”
禦劍:“啊???!”
(譁然)
禦劍:”可4年前證人才14歲。她怎麼可能實施那樣惡魔般的計畫?”
千尋:“證人就是惡魔。被這惡魔引誘的還有一個人,就是她姐姐。“
法官:”被害人嗎?“
禦劍:“你是想說作為刑警的美柳勇希配合證人犯罪?”
千尋:“正是!5年來她一定很後悔。所以才發生了這樣的事。”
法官:“哪件事?”
千尋:“案發當天,死者接到電話後和美柳ちなみ聯繫過,然後告訴她自己的決定。”
禦劍:“就是’公佈於眾‘?”
千尋:“這個就讓勇希招來了殺身之禍。你,美柳ちなみ又再一次策劃了惡魔的計畫!為了將5年前的同夥滅口!你殺了你姐姐!!!!!!!!!!!!!!’
(震驚)
美柳ちなみ:“哼!”(傲慢狀)
法官:“這個究竟是誰?”
美柳ちなみ:“很遺憾,那很可笑。”
法官:“證人?”
美柳ちなみ:“綾裏千尋,你真的很會開玩笑呢。居然說出那樣卑鄙的話。(變回小鳥伊人)證據呢?”
千尋:“證據?”
美柳ちなみ:“我和死囚,女警聯手的證據。一定要證據的吧?”
千尋:“這個.......”
美柳ちなみ:“啊對了還有你說的2億元的鑽石,至少你要拿出證據。”
法官:“辯護人,怎麼樣?”
千尋:“........沒有。”
美柳ちなみ:“那你說什麼蠢話呢?”
千尋:(沒有證據能證明這一切。5年前的事,和她殺害姐姐的事。)
法官:”我有結論了,雖然證人的態度有點問題,但駁回辯護人的指控。“
美柳ちなみ:”那是當然的。“
千尋:(就這樣結束了嗎?碰到這樣的人,我確實無話可說。)
神乃木:“沒有證據的話審判就要結束了。怎麼樣?小喵喵。規則是你自己定的。沒有證據,還有證詞。說她殺害姐姐,冒充姐姐的人是你,你可以拿出證人。?br>千尋:“是啊。”
神乃木:“只有一個人了。”
選擇“尾並田美散”
千尋:“辯護方要求傳新的證人!!!”
法官:“證人?”
千尋:“尾並田。他的證詞很重要。”
禦劍:“被告?”
千尋:“他是當事人對吧?疑點的關鍵就是:照片上的人究竟是美柳勇希,還是妹妹美柳ちなみ?這個只有在場的被告能證明。“
(譁然)
法官:”怎麼樣檢查官?“
禦劍:”好吧,檢察院沒有異議。“
法官:”那麼看守,帶被告到證人席。“
千尋:(尾並田先生,這是最後的手段了。只有你能證明美柳ちなみ有罪。)
法官:”事情都聽明白了嗎?被告。“
尾並田:”恩,我真不敢相信。ちなみ死了!5年前勇希背叛了我。“
千尋:”我不知道5年前她對你說了什麼,但是她還活著,還利用你得到2億元!“
尾並田:”這一切是假的吧.........“
法官:”被告,問題只有1個,2天前你在朧橋上遇到的,究竟是?美柳勇希,還是美柳ちなみ。”
尾並田:“ちなみ會背叛我嗎?”
美柳ちなみ:“美散。”
尾並田:“你........ちなみ!你真的還活著!”
美柳ちなみ:“你懷疑我?那也沒辦法。”
尾並田:“告訴我真相!”
美柳ちなみ:“我沒什麼好說的,你心知肚明。”
尾並田:“!”
美柳ちなみ:“有一點是很清楚的。我的命運掌握在你手裏。”
尾並田:“ちなみ............”
法官:“那麼證詞開始。”只此一次,最後的證詞!“
尾並田:”哇!!!!!!!!!‘
法官:“哇!!!對不起。”
神乃木:“沒辦法,給他杯咖啡吧,讓他一吐而快。比地獄還要黑的黑咖啡。”
證詞~~尾並田看到的人~~
尾並田:“那天4點我在朧橋那下了車。她沒有到。我就在橋上等。屍體什麼的根本沒人放進去!不久那個女人終於來了,站在我面前。我們說了會話,就那樣道別了。是....是勇希!不是ちなみ!”
千尋:“尾並田先生!你還袒護她嗎?”
禦劍:“夠了。最後的證詞很爽快。”
法官:“那麼開始詢問吧,”
千尋:(尾並田先生,這樣你會被判有罪的!!“
神乃木:”你阻止不了的,如果他還鬼迷心竅。“
質問第二句,出示”目擊照片“
千尋:”你說到朧橋的時候她還沒到?那你就在橋上等了?”
尾並田:“恩........是的。”
千尋:“肯定嗎?尾並田先生?”你在撒謊。“
尾並田:”哇。“(咬鐵球...........撞到鼻子)
禦劍:”那就讓我聽聽。“
千尋:”誰先來橋上的,這張照片很清楚。先來的人會站在橋的裏側吧?“
禦劍:”那不是被害者嗎?’
千尋:“那就是說尾並田先生你是在她之後到的。別硬撐了,說真相吧。”
尾並田:“確實是4點沒錯,我去過別的地方。”
千尋:“?”
法官:“不是橋嗎?”
尾並田:“從橋走15分鐘有一座古寺。5年前我和ちなみ在那約會過,我們弄了個表明不會相互背叛的信物。我去拿那個”
千尋:“信物?”
尾並田:“這個,太重要了,所以我去拿那個。”
法官:“小小的好漂亮。裏面似乎是空心的。”
千尋:“那麼法官大人,被告4點到之後,曾離開過車子。古寺到橋往返要30分鐘。只要有這段時間,美柳ちなみ就能藏屍體了!”
禦劍:“哇!!!!!!!!!!!”
法官:“的確。”時間充分。“
千尋:(終於到最後了。)“尾並田先生,沒錯吧?”
尾並田:“..............(鮮血從嘴角滲出)”
千尋:“尾並田先生!”
尾並田:“確實夠了............老師。”
法官:“我們5年前約定的,誰先背叛感情,就喝下這個裏面的東西。”
禦劍:“!!!!!法官大人,請馬上休庭!!”
尾並田:“我沒有遵守諾言............”所以我喝下了這個。“
千尋:”再有一點就夠了!你就能無罪了!“
尾並田:”我沒有自信無罪...........ちなみ會再死一次吧。“
千尋:”尾並田先生!“
尾並田:”謝謝........老師.........還有咖啡先生........“
千尋:”初次審判就這樣結束了,沒輸...........也沒贏............它在我的心裏留下了巨大的創傷..........那個檢查官一定也是的吧。那個美柳ちなみ就那樣微笑地從法庭.........”
神乃木:“不能原諒!真相就擺在眼前,卻不能抓住她......“
千尋:”是我害了尾並田..............555555。“
神乃木:”別哭,喝杯咖啡吧。“
千尋:”我還是太勉強了。“
神乃木:”千尋,你不知道嗎?現在不是我哭的時候。男人一哭就全完了。”
千尋:“神乃木前輩......................那個案件...........就算時間都褪色了我也難以忘懷........
成步堂:“1年後就是我的案子。那次美柳ちなみ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時她仍帶著甜美的笑。一切都結束了。然而我卻直到5年後才知道真相...................
第四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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