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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CAPCOM
類型:法庭偵破

價格:4800日元     
發售日:20021018日                     

這款遊戲與偵探遊戲有些相似,都需要找出兇手的作案手法和殺人動機,最後將真凶的名字公諸於眾。特別之處在于,兇手有時會為了嫁禍被告而作為檢方的證人出庭作證。從主人公(律師)的立場來講,找出證據拆穿證人的謊言和說服法官證明自己的委託人無罪遠比推理更難。
遊戲中的法庭答辯嚴謹而精彩,從法庭上辯方和檢方各執一詞的爭執,到出示每一個呈堂證物的法醫憑據,處處體現出現場的真實性和取證時邏輯的嚴謹性。

  按鍵說明:
  R: 調出法庭呈堂證物或人物資料(按R鍵切換物品資料或者人物介紹,按L鍵近距離查看物品,按A鍵提交,按B鍵取消)
  L: 在法庭上對證人的證詞進行詢問
  A: 確認;提交
B:
取消(全部案件完結後,按此鍵不放可快速通過法庭以外的對話)


1話 「失去的逆轉」

主要人物:町尾守(警官;被害人) 須ヶ木真子(警官;被告) 系鋸圭介(刑事) 亞內武文(檢察官) 成步堂(律師) 諸平野貴雅(重考生)

呼哧……呼哧……該死!我怎麼這麼倒楣……”
就到這裏吧!你已經逃不掉了,成步堂龍一!

(從遠方地平線上緩緩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為什麼?我究竟幹了什麼?
法官:不能再讓你活下去!
成步堂:但我只不過是個律師啊。
法官:問答無用!(高舉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認你是律師!(木槌砸落)
(成步堂從惡夢中驚醒,呆呆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發上)

成步堂:嚇死我了,我怎麼會做這麼可怕的惡夢?難道是這個手機鈴音鬧的?開庭前還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電話掛斷,一個黑影手持滅火器漸漸接近)

不明男子:總算找到你了。(滅火器砸落)這可怨不得我啊,成步堂先生。


(數分鐘後,醒來的成步堂捂著頭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頭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麼這麼沒精神?打起精神來!!

成步堂:請問……
女警:什麼?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麼事?
女警:你說什麼啊?!不是說好了嘛!一定能為我洗脫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請問你是誰?
女警:成步堂!太過分了!開這種玩笑?這就是辯護律師嗎!簡直無法相信!!
成步堂:你認錯人了吧!什麼辯護律師? 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誰來著?(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系官:請被告和辯護律師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託你了。
成步堂:(這就是所謂的失憶……我好像是個辯護律師並且跟她說了為她洗脫罪名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話……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誰開的玩笑啊!)


9月8 上午10
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隨著居坐正中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擊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須須木真子一案開庭!
(法庭右側檢方席上站著一個瘦弱的中年人——檢察官亞內武文)
亞內:檢方準備完畢!
成步堂:……
(全場一片寂靜)

法官:怎麼了?辯護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說我嗎?
法官:難道還有別的辯護人?辯方準備好了嗎?
成步堂:嗯……好了。
亞內:好久不見了,成步堂!讓我見識一下……你究竟成長到何種程度吧!

成步堂:……(這人又是誰啊?)
亞內:請證人系鋸圭介入庭!
(一個體格魁梧、不修邊幅的中年男子立于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圭介:我是地方警署負責兇殺案件的刑事系鋸圭介。案發地點在警署附近的公園,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町尾守在公園約會時被人從高處推落墮地死亡。被告與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兩人是戀人關係。
法官:辯護人,在被害人屍體下發現了什麼證據?
成步堂:(選擇第二項眼鏡)
法官:請證人陳述證言!

證言一
~決定性的證據~(證人:系鋸圭介)
1.
警方發現了有比屍體下的眼鏡更有力的證據。
2.
被害人于約會中在公園長椅附近被人推落
3.
被害人將犯人的名字寫在地面上。

4.
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
5.
根據此證據和眼鏡,警方將該疑犯逮捕 。


法官:請辯護人提問!

質問4.圭介: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 請重複被告人的姓名!
亞內:我抗議!這毫無意義!
成步堂:完全不是!這非常重要!
亞內: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 マコ」嗎?
成步堂:請用漢字。
亞內:當然是「須須木真子」…… 啊?!
成步堂:死者寫在地面上的字是「鈴木」 ,而被告卻姓「須須木」!
亞內:我反對!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確寫法……  
(注:在日本姓「鈴木」的人相當常見,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須ヶ木」)
成步堂:我反對!檢方控告被告殺害其戀人, 既然是戀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姓名的漢字寫法!
法官:確實如此。圭介刑事,請就被告和被害人町尾守的關係作證言。

證言詢問:
4句>>人物「須ヶ木マコ」


證言二
~被害人和被告的關係~(證人:系鋸圭介)
1.
町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經交往半年。
2.
兩人快要結婚的傳言也開始流傳。
3.
案發當天剛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
真子巡查特意準備了生日禮物。
5.
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6.
因為真子找我商量過,所以我是知道的。


詢問5.圭介: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成步堂:兩個月前就準備了?是什麼生日禮物?
圭介:是特別訂作的棒球手套,因為被害人町尾愛好棒球,而且特別喜歡黃色。(出示證物:黃金色的棒球手套)

證言詢問:
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一項有關係獲得證物「グロープ」


證言三
~關於被害人留下的文字~ (證人:系鋸圭介)
1.
警方首先調查了殘留文字的筆跡。
2.
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3.
然後調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
在指甲縫中發現有沙粒。
5.
食指上也有寫字時留下的擦傷。
6.
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詢問1.圭介:警方首先調查了筆跡。
成步堂:在沙子上寫字也能檢定筆跡嗎?
圭介:所以我才討厭外行人!本國警方的科技水準是國際一流的!
亞內:那麼檢定的結果呢?

詢問2.圭介: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成步堂:結果還不是不行嘛!
圭介:你說什麼!做不到的事情自然無能為力,這就是科學!
法官:這種說法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成步堂:我也是。

質問6.圭介: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成步堂:我反對!(出示證物棒球手套)這只手套……是特意訂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左撇子?
成步堂:證人!你說過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寫的字?
圭介:還用問嗎! 看照片的話,當然是……哎?
成步堂:剛說過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寫字的!所以結論只有一個!寫下「鈴木」這兩個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亞內檢察官,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僅不能立證被告有罪,反而證明了她是無辜的。嗯,結果出來了。現在本庭宣判 ,被告須須木真子
亞內:我有異議!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法官:那個證人目擊到什麼了?
亞內:目擊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間!並且證人在推落瞬間清楚地看見了犯人的臉!
成步堂:你、你說什麼?!
(法庭譁然)
法官:現在暫時休庭,再開庭後請證人作證。

證言詢問:
6句>>出示「グロープ」


(辯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憶?! 都失憶了還為我辯護?
成步堂:沒辦法。
真子:聽說受到很大打擊就能治好失憶,請把腦袋伸過來,吃我一記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嗎?好奇怪的名字!
(注:與日語中原來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時,成步堂摸不著頭腦)
真子:病得真重啊……
(兩人開始尋找案發時的線索)

真子:事發當天下午6點之前,我和町尾散步時撿到一個手機。手機忽然響起來,是手機失主打來的。我通報了自己的姓名並和他約好6點見面。下午6點我和町尾在公園等失主,但那人沒來。
(一個身穿靈媒服裝,嘟著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過份啊!給你打手機也不回!
成步堂:?(這個怪人是誰啊?)
真宵:真宵我已經帶來了證據!給你吧!
成步堂:謝謝。(接過一看是一張寫著20個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的名單)
真宵:這些人被懷疑是員警正在追捕的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
成步堂:你從哪里得到這份名單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給我的嗎?這是真子拾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啊!
系官:辯護人!請與被告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開庭,請證人入庭!
亞內:法官大人,下面要傳喚的證人有點神經過敏,懇請法庭提問時注意口氣。請案發時在公園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個穿著高級時裝的年輕人走上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年輕人:剛才你是這麼介紹我的吧?說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亞內:是啊。
年輕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我可能確實不能稱為大學生 ,但到底哪所大學才能配得上我呢?我當時正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這就是你說的散步

亞內:很抱歉,我以後會注意!
法官:請就你所看到的事實陳述證言!

 

證言四
~案發當天的目擊經過~(證人:諸平野貴雅)
1.
下午我在公園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2.
記不清楚確切時間了,大概是在晚上6點左右。
3.
突然眼前有個員警摔了下來。
4.
我不假思索地抬頭往上看,看到一個臉色發青的女人。
5.
她的長相我當然記得,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
6.
要說現場還有什麼奇怪之處,就是我還看到有香蕉掉下來了。

詢問3.諸平野:突然眼前有個員警摔了下來?
成步堂:你怎麼知道他是員警?
諸平野:你還不知道我的推理能力吧?職業什麼的只看一眼我就知道!他的髮型和動作都是典型的員警特徵,穿的鞋也是便宜貨。 順便再提一下,此外他還穿著員警制服。
成步堂:這你怎麼不早說!

質問6.諸平野:要說現場還有什麼奇怪之處,就是我還看到有香蕉掉下來了 。
成步堂:諸平野,其實……現場的那串香蕉現在就在這裏。(出示「グロープ」)
亞內:那不是棒球手套嗎?!
諸平野:什麼?手套?
成步堂:你想咬一口嘗嘗嗎?諸平野,你的視力是多少!?
諸平野:(怒)你就和那些不承認日心說的傢伙們一樣,被那些無聊的常識所束縛而不去發掘新的可能性。或許從結果上看確實是手套,但從最開始就要抱著懷疑態度……(越說越快)
成步堂:我在問你視力是多少!
諸平野:兩眼0.1!那又怎樣?
法官:為什麼沒戴眼鏡?
諸平野:最近剛好丟了。
成步堂:案發目擊之時……你戴眼鏡了嗎?
諸平野:……
成步堂:請證人回答!
諸平野:(怒)你、你和那些實施處刑的傢伙們一樣,將正直勇敢的人抓住綁到火刑架上……
成步堂:也就是說,證人當時並沒有戴眼鏡!證人目擊被告的證詞……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亞內:我反對!現場的高度差只有3……證人看到被告的臉並不奇怪!
法官:證人,人命關天,請如實作證!

證言詢問:
6句>>出示「グロープ」選擇第二項視力不好


證言五
~目擊案件發生後的事~ (證人:諸平野貴雅)
1.
那個女的看見我以後立即逃跑了。
2.
其後,我馬上向員警報了案。
3.
給員警打電話的時間是645分。
4.
大概員警很閑吧,不到10分鐘就趕到了。

詢問2.諸平野:我馬上向員警報了案。
成步堂:請看被害者的解剖記錄,記錄上寫著死亡時間為628分。
諸平野:那又怎樣?
成步堂:既然你目擊了案發過程並馬上報了案,為什麼員警接到電話的時間是645分?從案發到報案的空白的15分鐘裏你幹了什麼?!
圭介:我反對!證人看到屍體後一時不知所措,所以耽擱了一點兒時間……
成步堂:我反對!15分鐘並不是一點兒時間

法官:證人!向員警報案前,你究竟做了什麼?
諸平野:我把手機弄丟了!當時我在找公用電話!
法官:剛丟了眼鏡又弄丟手機……你這個人還真愛丟東西啊。
諸平野:難道一流人士就不能丟東西嗎?正因為與眾不同才能成為天才,當然你們這些凡夫俗子不能理解
成步堂:諸平野!你弄丟的手機現在在哪里?(難道說真子撿到的手機是他的?)

諸平野:已經找到了。(掏出手機)
法官:案發時,證人把手機弄丟了,因為找公共電話耽誤了報案時間。怎麼樣?辯護人?還有問題嗎?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諸平野當時根本不可能是在找公共電話!請仔細看這張照片!

法官:案發現場的照片?……電話亭!
成步堂:證人走3步就能到電話亭!但證人卻不能說出那15分鐘他做了什麼!這點非常可疑!
法官:的確如此,證人有何解釋!
諸平野:……
真宵:(畢竟那個手機是他的,為了取回手機才殺害了町尾巡查!)

成步堂:(可真子已經答應把手機還給犯人,犯人應該沒有必要行兇)
法官:辯護人!你可以舉證的嗎?證人在空白的15分鐘裏究竟幹了什麼?
成步堂:只有一種可能性……
法官:那就聽聽辯方的見解吧。證人為什麼沒有馬上向員警報案?

成步堂:諸平野!這是你的眼鏡吧?(出示證物:眼鏡)
諸平野:你在哪里找到的?……啊!!!
成步堂:大家聽到了嗎?剛才證人已承認眼鏡是他的! 眼鏡是在屍體下發現的。

諸平野:什麼?屍體下?!等等!我還沒有承認!
成步堂:町尾巡查被推落時扯下了犯人的眼鏡,其後丟失眼鏡的犯人拼命尋找眼鏡,但他沒有發覺眼鏡被壓在屍體下面,所以才會晚了15分鐘報警!
法官:辯護人!……你在指控證人是犯人!
成步堂:不錯!是這樣的!
(法庭譁然)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辯護人蔑視法庭,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稱呼證人是犯人!
諸平野:是啊!我怎麼可能是犯人!你這個三流蹩腳律師!被害人留下了犯人的名字!
成步堂:但那不是被害人寫的!因為被告姓氏的漢字書寫是須須木,而且被害人是左撇子!
諸平野:可是我怎麼可能知道被告的名字叫「スズキ」?
法官:是啊,證人應該不認識被告。
成步堂:證人有機會知道被告名字是「スズキ」(出示證物:手機)
成步堂:諸平野!案發當天你丟失了手機,發現手機丟失後,你沒打過自己的手機嗎?
諸平野:!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這件事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
法官:抗議無效。成步堂,證人的手機和本案有關係嗎?
成步堂:案發當天須須木在公園裏撿到一個手機並接到失主的電話,約好見面時歸還手機。須須木告訴對方自己的名字叫スズキマコ!(手指諸平野)而你就是手機的失主!但你犯了一個錯誤,被告的名字是「須須木真子」,現場所寫的名字卻是「鈴木」,這種錯誤只有用耳聽才會犯!
諸平野:啊———
(全場譁然)
亞內:我抗議!殺人總要有個理由吧?證人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成步堂:(出示證物:名單)諸平野的動機就是這個名單!這是依據案發時撿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查出的所有人的名字,這些人全部都是一個詐騙團夥的成員!
亞內:詐騙團夥?
諸平野:這、這、這是犯罪行為!調查私人手機裏儲存的電話號碼比殺人還惡劣……
法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成步堂?為什麼證人有詐騙團夥成員的電話號碼?

成步堂:因為諸平野就是這個詐騙團夥的成員!
諸平野:!
成步堂:你把同夥的電話號碼存在這個手機裏,如果有人調查這些號碼你就完了!迫不得以你才會殺人!
法官:諸平野!你對此作何解釋!
諸平野:我、我……
亞內:我反對!請等一下,法官大人。證人已經約好去取回手機了,只要和被告見面要回手機不就沒事了?為何還要殺人呢?

法官:確實如此。
成步堂:因為證人在現場看到了對自己不利的人——被害人!
亞內:你是說町尾巡查!
成步堂:町尾巡查結束執勤後就去約會了,所以還穿著員警制服!讓證人無法理解的是:撿到手機的人明明是女性,但在約定地點拿著手機等待他的人卻是個男員警!證人根本不可能想到兩人是戀人,而且都是員警。證人想到的只是——如果他們調查了電話號碼……町尾守正因為穿著警服才被殺害!

法官:亞內檢察官……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亞內:暫、暫時沒有……

法官:證人諸平野貴雅……
(詭異的笑聲徒然響起,所有人一齊望向證人席)

諸平野:哼哼哼……哈哈哈哈……!幹的不錯啊……以三流大學的水準……證據!你有證據嗎!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那個電話是我的?我不知道你手裏拿的手機是誰的,但肯定不是我的!
成步堂:什麼!(別開玩笑了!怎麼在這裏被逆轉)手機上……有諸平野的指紋!
真宵:成步堂!真子給你的時候,你不是把手機擦過了嗎!
成步堂:什麼?
諸平野:呵呵,我的手機就在我手裏!你要看這個手機裏的電話號碼是沒用的,不巧的是電源出了故障……記錄丟失了!
成步堂:!(他把所有的電話號碼都刪了)諸平野,你是在哪里找到手機的?
諸平野:反正你是不會知道的。
成步堂:……是那個時候嗎?
法官:辯護人!如果不能證明手機的持有者是證人……你的指控就不能成立!
諸平野:作為三流律師你已經幹得不錯了,那麼先失陪了,我在高級餐廳已經訂了位置。
成步堂: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或許我可以證明!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詢問已經結束!不能再糾纏證人了!
法官:不能對證人施壓,辯護人!
諸平野:不可以哦,律師大人。
成步堂:請再給我一次機會!法官大人!
法官:……
(法官沉吟半響,終於慎重地點了點頭)

法官:只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不能證明,就宣判結果,怎樣?
成步堂:明白。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您不明白嗎?詢問已經結束了!
法官:是你不明白吧?我說過允許辯方舉證。
亞內:唔……
法官:成步堂,請拿出能證明你推理的證據!

(全場寂靜無聲,成步堂向法官走去,遞上自己的名片)
法官:謝謝,也請你多多指教!
(法官回遞自己的名片)
(注:在社交場合見面時迅速遞上自己的名片,是日本人的基本的禮貌,幾乎成為一種習慣)
法官:(突然清醒)啊!這裏可不是交換名片的場合!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看名片的背面!
真宵:背面?寫著成步堂的手機號碼。
成步堂:現在用你的手機撥這個號碼!
真宵:現在?正在審理案件的時候?
成步堂:沒關係,撥打我的手機後……這個案件就全部解決了。
(會場上寂靜無聲,突然手機鈴聲從證人席響起)
諸平野:為什麼我的手機會……
成步堂:諸平野!好奇怪啊!真宵撥打的不是我的手機嗎?
諸平野:難道……不、不可能!
成步堂:開庭前你照我腦後的一記,多謝了。可惜你當時搶走的是我的手機!
諸平野:啊……
(諸平野高叫著狂拉系在脖子上的領巾,最終窒息倒下)

法官:原來你被諸平野打了,難怪……
成步堂:他是那種只為面子和自尊心而活的人,為了隱瞞自己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已經喪失了正常的判斷力。

法官:亞內檢察官,諸平野呢?
亞內:已經逮捕了。
法官:很好,本庭現在宣判,被告須須木真子無罪。

證言詢問:
2句>>「町尾守の解剖記錄」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還有問題選擇現場寫真1

法庭答辯:
選擇第一項知道原因選擇被壓在死者下面的眼鏡「メガネ」選擇第二項有辦法得知被告人的名字「攜帶電話」殺人動機選擇リスト選擇第三項詐騙團夥中的一員選擇町尾守選擇第二項調查手機上的指紋選擇第二項有異議選擇成步堂的名片「成步堂の名刺」選擇第二項名片的背面


真子:不愧是成步堂!真是太感謝你了!
真宵:町尾巡查好可憐啊。
真子:大概是我害的吧。
成步堂:?
真子:我的人生就是所有不幸和失敗的集合。出生6個月時差點從公寓9樓掉下去,差不多所有考試都不及格,猜拳也從沒贏過,也從沒被別人喜歡過。小學、中學、高中的外號是「不幸的女神」,在警校時被叫作「墮天使」。町尾也肯定是因為和我扯上了關係才會……
真宵:沒那種事!

真子:成步堂腦子不中用也是因為我!
成步堂:喂喂,我腦子還沒不中用哪。
真子:須須木今後要去尋找第2人生,下次再見面的時候,我一定要摘掉這個稱號!
成步堂:對!什麼「不幸的女神」都是無稽之談!
真子:下次見面時我一定要上升到「不幸之人」的等級!
成步堂:……
真子:成步堂、真宵,再見啦。

真宵:嗯!加油啊!

成步堂:這一天真漫長啊,雖說記憶恢復了,但還是有點迷糊。
真宵:沒事就好,我們也回事務所吧。
成步堂:對了……你是誰啊?
真宵:什麼嘛,你的記憶還沒恢復?
成步堂:我真的全想起來了——圭介刑事……在很多案件中和他為敵,好像也一起合作過。法官大人……容易被他人左右的老頭,到最後關頭總是能作出正確的判決。亞內武文……他好像認識我肯定認錯人了吧(注:亞內武文是成步堂擔當辯護律師受理第一個案件時的檢察官)
成步堂:還有……真宵……
真宵:啊!……你總算想起我了!

成步堂:綾裏真宵是我的助手,好像很久不見了。
真宵:以後也請多多關照!成步堂,我們去老地方吃拉麵吧!

「再會,然後逆轉」 

主要人物:霧崎哲郎(霧崎外科醫院院長;被害人) 綾裏真宵(靈媒師;被告) 系鋸圭介(刑事) 狩魔冥(檢察官) 綾裏貴美子(靈媒師)  綾裏春美(貴美子的女兒) 葉中未實(護士;已故)葉中長閑(大學生;未實的妹妹) 綾裏千尋(律師;已故) 大沢木夏美(攝影師)     


(一切都發生地那麼突然,再次見到真宵時,她已經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殺了……那個人……
成步堂:不是你殺的!

真宵:結果……是一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數天前……

616日 下午 3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霧崎外科醫院院長霧崎哲郎來到成步堂事務所,邀請成步堂一同前往倉元家。原來他想請真宵做靈媒,但真宵提出一個條件:必須邀請成步堂一起來。

一年前,霧崎外科醫院曾經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因投藥錯誤導致14人死亡的事故責任人——護士葉中未實事後死於一場車禍。由於過失責任人未實死因蹊蹺,致使霧崎醫師遭受懷疑,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大為減少。為挽回名譽洗脫嫌疑,霧崎想通過靈媒召喚護士葉中未實的亡靈寫下認罪書以澄清事實……


成步堂應邀來到綾裏家,其間遇到攝影師夏美、真霄的姨媽綾裏貴美子和其十歲的小女兒綾裏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鑰匙與霧崎哲郎醫生進入對面之間後,將門反鎖,開始降靈儀式,一行人在房間外等候。過不多久,突然從對面之間傳來兩聲槍響……成步堂打破房門,大家沖了進去。只見霧崎醫師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霧崎先生!
(鏡頭轉到屏風一側,一個和真宵同樣裝束的女人提槍站立)
???女子: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成步堂:你說什麼!

綾裏貴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馬上去報警,兩人連忙到外面給警局打電話。真宵作為重大嫌疑犯被員警逮捕。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開始著手此案的調查。

619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修行者の間   霧崎    獲得「對面の間」的鳥瞰圖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無人

控えの間  無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確叫出她的名字(選擇第二項),大沢木夏美是為了拍靈異照片而來

 修行者の間  大沢木和貴美子 撞開「對面の間」的門發現霧崎哲郎被殺。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對話

 控えの間    春美    剛要開口詢問春美就驚恐地逃掉了

 倉院の裏    大沢木   話題「気づいたこと」

6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發現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記事1」 (一年前的醫療事故)

 對面の間          調查屏風,獲得「ビヨウブ」,屏風上有彈孔,距離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獲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間    長閑    談到話題「被害者のこと」時,封鎖

 修行者の間   系鋸    詢問「新聞記事1」,獲得「新聞記事2

 控えの間    長閑   【話題解封】:「新聞記事2

 拘留所     綾裏千尋  詢問「黑いカギ」,封鎖

話題封鎖:當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將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依照順序正確提出證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
春美在案發後,拾到對面之間的鑰匙;
2.
在對面之間的屏風上,有一高20CM的彈孔;
3.
來這裏研究超心理學大學生葉中長閑,恰巧是葉中未實的妹妹;
4.
一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致使葉中未實死亡,葉中長閑受重傷住院。

621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佈法庭開庭。檢察官是來自美國檢查局自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少女狩魔冥,聲稱要為父親狩魔豪復仇打敗成步堂。


證言一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證人:系鋸圭介)
1.
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2.
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3.
不過,被害者在遭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4.
雖然傷勢非常重,但還不至於當場死亡。 
5.
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詢問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成步堂:手槍是誰的?
圭介:是被害者霧崎醫師的。手槍槍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紋外,還殘留有綾裏真宵的指紋。

詢問2.圭介: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成步堂:極近距離?究竟有多遠呢?
圭介:大約3050cm
成步堂:怎樣判斷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龍一。不要再提這種傻瓜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傻瓜問題,真受不了你。極近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留下灼傷的焦痕。

詢問3.圭介:不過,被害者在遭到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成步堂:被刺傷過?兇器是什麼?
圭介:是這把綾裏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裏真宵的指紋。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麼了。成步堂龍一?

詢問5.圭介: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成步堂:刺殺發生在槍擊之前,你肯定嗎?
圭介:肯定。只要調查傷口就會明白。
狩魔冥:唉,一個傻瓜興致勃勃地聽著另一個傻瓜的傻瓜見解。太陽穴在極近距離遭到槍擊當然會即刻死亡。多動動腦筋吧,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時刻是……6月19下午315分。與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刻吻合。
法官:並且,兩件兇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嗯……簡直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禮)當然。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成步堂:辯方的主張沒有任何改變,除去完全無罪以外,不會再有其他!
狩魔冥:(怒)系鋸圭介刑事,用你最後的證言給予他致命一擊!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舉鞭揮向法官席)

法官:……那還是……陳述最後的證言吧。

證言詢問:
對所有證言詢問


證言二
~立證真宵犯罪的證據~ (證人:系鋸圭介)
1.
很遺憾,還有更有力的證據。
2.
請看一下被告人在現場穿戴的服裝。
3.
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4.
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詢問3.圭介: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件證物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服裝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個小孔……還有微弱的火藥味!
成步堂:這是被子彈打出來的孔……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可是重大線索!
圭介:對不起!我們漏掉了!

質問4.圭介: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說明被害人向被告開過槍。哪里是什麼無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確看上去像是綾裏真宵遭到被害者槍擊,或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還記得嗎?辯方律師曾經清楚地說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成步堂:(受打擊)

證言詢問:
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獲得血衣的詳細資料
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


證言三
~推測事件的再現~ (證人:系鋸圭介)
1.
在靈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備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
被害人當然使盡最後之力奮力抵抗。
3.
兩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槍。
4.
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5.
被告趁機奪過手槍,給予被害人致命一擊。

質問4.圭介: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那為什麼服裝上的彈痕上沒有焦痕?這說明開槍時兩人相距並不近!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對方後,隨即與霧崎醫師拉開距離,再度握起小刀擺好架勢準備進行第2次襲擊,那時被害人才開槍。
成步堂:狩魔冥檢察官的說法存在著致命的矛盾!(出示證物:屏風)子彈是穿過被告的袖口後擊中屏風的,彈孔高度距地面僅20CM……即是說,開槍時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譁然)
成步堂:請看一下現場的俯瞰圖。開槍時,霧崎醫師站在房間中央一帶,而子彈擊中屏風高度距地面僅20釐米,被告的位置應該是在這裏!(屏風彈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請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擊的,這一點由彈痕的高度可以推測出來,被告應該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搖頭)那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麼?
成步堂:理由你應該最清楚不過的了,狩魔冥檢察官。由極近距離射擊的彈痕上會產生焦痕。可是,這件服裝的彈痕上卻沒有焦痕!如果綾裏真宵是兇手,為什麼不上前去補上致命一擊,而是在屏風旁蹲下身呢?
法官:確實……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龍一。從什麼都沒有的最不利狀況竟能硬撐到現在。難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樣世代遺傳的皮笑肉不笑)

證言詢問:
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為屏風彈孔前附近堅持真宵不是犯人,選擇第一項狀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開始,本日的預定……
狩魔冥:那種無關緊要的事先放一邊!該叫證人上庭了,你安靜一會兒。

法官:唔……
狩魔冥:請事發當日的攝影師出庭!


證言四
~關於事件當日~(證人:大沢木夏美)
1.
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2.
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地一聲槍響!
3.
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4.
發現被殺害的被害人和提著手槍的被告。
5.
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提出一張事發現場的照片,法庭受理)


詢問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成步堂:真的只有兩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當時不是也在那裏嗎?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請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兩人嗎?

成步堂:(狼狽)是的。只有霧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詢問2.夏美: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地一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你自己應該聽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來請你回答,真的是槍聲嗎?
成步堂:……是的,的確像是槍聲……

詢問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成步堂:成步堂把門打破了?你肯定嗎?
狩魔冥:……辯護人,還是你自己說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對不起。

詢問5.夏美: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成步堂:屏風後面你看過了嗎?
夏美:當然,房間裏大致都看過了!屏風後面沒有人!
法官:(擊槌)夠了。證言完全沒有問題。

法官:雖然這張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臉,但根據目前狀況判斷,可以斷定是被告人。辯護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終於承認了!
法官:到此為止!辯方好像也沒有問題要提問了。

千尋:成步堂……身為辯護律師……可不能有那種沮喪的樣子……
成步堂:千尋!

(千尋借春美的身體現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尋:證據在你的頭腦中沉睡。再回憶一下在對面之間看到的情景……再次詢問夏美吧!

法官:那麼,對這個證人的提問終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請這個證人再次作證!
法官:卻下!最後的提問已經終了……(話未說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讓他試試吧。我的立證不會留下任何疑問的餘地,要讓他知道這一點。
法官:可是……我也還有……(又挨一鞭)……好,繼續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美:需要我說什麼?
成步堂:將進入對面之間時的事再陳述一遍。

證言詢問
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5句>>詢問追問第一項屏風內側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
1-3句詢問


證言五
~有關事件當日·2~(證人:大沢木夏美)
1.
一進入那個房間,我首先攝下真宵。
2.
我害怕……死屍,所以沒怎麼看屍體那邊。
3.
我對血、妖怪之類的很犯怵。
4.
接著,我將相機對準真宵,按下快門。     

詢問4.夏美:接著,我將相機對準真宵,按下快門。
成步堂:兩次……快門。當時你按了兩次快門……即是說,你藏匿了其中一張照片!
(全場譁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張照片的!但被那邊的檢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需要解釋一下。
狩魔冥:兩張照片幾乎拍攝了同樣的內容。這樣的照片,沒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裏的人……不是綾裏真宵!不僅面容,連體型都相差很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取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拘留所會面室攝下的,成步堂龍一和綾裏真宵……

法官:綾裏真宵?但是……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當然,因為她正處於靈媒中!

(法庭譁然,法官的擊槌聲令全場安靜下來)
眾人:難以相信……真有這種事……
狩魔冥:綾裏真宵可以通過靈媒將自己改換成他人的樣子!

法官:雖然難以相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人綾裏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裏……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該有的東西卻沒有。

狩魔冥:本該有的東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裝的袖口上有彈痕!在照片中應該會被拍下來!
(全場譁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竟將這麼重要的證物藏匿起來!
狩魔冥:(深施一禮)就讓那個傻瓜刑事替我謝罪吧。
法官:什麼?讓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這件服裝上的彈痕,沒有寫進報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張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個刑事會很高興地接受懲罰,在下次的開支審核上會有好戲上演。
成步堂:(可憐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卻沒有,其理由只有1個,開槍射擊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簡直在胡說八道!
成步堂:我哪里胡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鞭)
夏美:為什麼我要來這種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說過的,踏入現場時現場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謊的話,別怪鞭子不長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會錯的!房間裏再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請你回答,當時被告去哪里了?並且,這張照片上的女人又是從哪里進來的?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怎麼樣?成步堂龍一。讓我看看你在最後的最後的逆轉!

成步堂:(拍案)當時,真宵離開對面之間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夢。綾裏真宵由綾裏貴美子看守,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成步堂:(出示鑰匙)夏美!這把鑰匙,你還記得嗎?
夏美:那是……“對面之間的鑰匙!那個房間的鑰匙只有這一把,綾裏真宵在靈媒開始時就是帶著這把鑰匙將門反鎖的,所以我們只好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龍一……為什麼你會持有那把鑰匙?
成步堂:綾裏真宵上的鎖,鑰匙本應是她拿著。但在逮捕時她並沒有拿著鑰匙!這把鑰匙是一個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給我的,可是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在現場!

(法庭譁然,眾人議論紛紛)
狩魔冥:!
法官:看來現在還無法對被告判決。
(法官木槌聲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4句>>詢問選擇任意獲得「ナツミの寫真2

法庭答辯:
選擇第二項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選擇第二項立證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處(無彈痕)選擇第三項發炮したのは、別人選擇第二項真宵出了房間證據「黑いカギ」

621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倉院の裏    春美    對話;
               話題「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鎖;
               調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燒爐」線索)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獲得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交通事故」,封鎖;
               調查藍色的罐,獲得「倉院のツボ」;
       調查焚燒爐上紫色的布,獲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對話(引出春美最喜歡的球的話題「マリ」得到「衣裝の箱」線索)

 倉院の裏    大沢木   見到成步堂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間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間調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來!

控えの間          發現衣箱上有一彈孔,高度也是20cm ,獲得「衣裝ぼこ」;
調查地上一個藍色球,獲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間   春美    【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倉院のツボ」、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證物「倉院のツボ」

 倉院の裏    大沢木   詢問「葉中長閑」人物情報,引出「長閑の情報」話題,對話後得知長閑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對話;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表明身份,獲得「免許の寫真」、證物「新聞記事2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倉院の裏    大沢木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解封】:「葉中長閑」、「新聞記事2」、「免許用の寫真」、「葉中未實」

 倉院の裏    春美    對話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話題解封】:「綾裏貴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葉中長閑」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
在春美拾到鑰匙附近的焚燒爐中找到一塊帶血跡的靈媒服的碎布;
2.
案發時,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
長閑車禍後曾經在堀田醫院整容,堀田拿出當時為其整容的依據——駕駛證上的照片為證。

622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期待今晚的新聞吧,將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千尋: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著傻瓜服裝傻瓜般地做著與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5年間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首次勝利,將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出了一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離開對面之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即是證據。本該在對面之間的鑰匙,卻被發現於其他場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對此我想首先聲明一點。
法官:什麼?
狩魔冥:從事件的發生到被逮捕期間,被告曾離開過那個房間一次……檢方承認這是事實。
成步堂:你說什麼!
(法庭譁然)
法官:但是……狩魔檢察官!你打算怎樣解釋這張照片呢?你也認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那麼,究竟……
狩魔冥:綾裏真霄是在殺害被害人以後離開那個房間的!鑰匙就是那時掉落的。
法官:對此你能立證嗎?
狩魔冥:為了立證我才會站在這裏。請被告的姨媽綾裏貴美子作為證人入庭。
(綾裏貴美子走上證人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貴美子:我叫綾裏貴美子……偶爾作作靈媒……
狩魔冥:事件發生後是你看守真宵的嗎?

貴美子:是的。給真宵實施除靈術,將寄宿於體內的亡靈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實施除靈術時發生了什麼事?
貴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證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證人:綾裏貴美子)
1.
聽到槍聲後,成步堂他們兩個破門而入。
2.
我拜託他們去叫員警。      
3.
真宵提著手槍精神恍惚。
4.
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5.
勁頭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暈迷了一陣……
6.
之後真宵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詢問2.貴美子:我拜託他們去叫員警。 
成步堂:只是打個電話,為什麼要支使兩個人一起去?
貴美子:因為不想再有其他犧牲者。或許那個攝影師的生命也有危險”……當時我是這麼想的。
法官:真是菩薩心腸。

詢問4.貴美子: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成步堂:你的體格比被告好,這麼簡單就讓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對!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龍一。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並不是綾裏真宵
成步堂:啊!
貴美子:恐怕那個護士生前練過空手道什麼的。

法官:到此為止!
狩魔冥:請葉中長閑入庭。
(頭戴白帽,笑眯眯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長閑:我叫葉中長閑,在大學研究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長閑:通俗地說就是……鬼神之類的。
法官:通俗地說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還是回家查字典吧。證人……請開始作證。

證言詢問:
2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4句>>詢問
6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證言七
~事件之後目擊到的事~(證人:葉中長閑)
1.
靈媒開始時,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2.
過了一會兒,忽然有人進入房間。
3.
是我……死去的姐姐!
4.
我好懷念她……真是太高興了。但是……       
4
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5.
姐姐……對我講了可怕的事。


長閑: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給我喝了安眠藥……我是被人殺害的……所以我要復仇……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長閑……”

狩魔冥:怎麼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無法相信……附身在靈媒師身上的亡靈向殺害自己的人復仇……

詢問4長閑: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成步堂:長閑小姐,這是你精心策劃的謊言啊。
長閑:……
狩魔冥:你說什麼!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長閑小姐,你的證言是這麼說的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長閑:是啊。

成步堂:請看這張照片……這樣的人在眼前出現,無論是誰都會大吃一驚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滿血!
成步堂:長閑小姐!為什麼剛才你對血跡之事完全沒有提起!
長閑:!(驚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證人?
長閑:(慌亂中目露凶光)煩人!人家現在不是正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鎮靜。
長閑:(恢復常態)對不起啦。我這人特愛衝動……
狩魔冥:那麼,請繼續吧。

證言詢問:
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重要修正證言「ナツミの寫真2」或「真宵の裝束」


證言八
~事件發生後,目擊的事·2~(證人:葉中長閑)
1.“
休息室裏有點暗。
2.
那件服裝是紫色的,所以沒看見血。
3.
我勸姐姐不要那樣做。
4.
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5.
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添加證言) 
  
詢問4.長閑: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成步堂:當時你姐姐的情緒很平靜嗎?
長閑:是的。大概是向霧崎先生複了仇,感到心情舒暢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點心情舒暢,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大汗)(拿著鞭子說這種話)前往現場途中沒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長閑:沒發生什麼事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
成步堂:請再好好回憶一下!
法官:證人帶領姐姐回去的途中,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嗎?
成步堂:因為重要所以才問的!
法官:那麼,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到證言裏。

詢問5.長閑: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綾裏春美)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貴美子的女兒春美。(出示證物罐子)靈媒開始時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美一直坐在走廊裏試圖粘好它!

長閑:你說什麼!
成步堂:而這件事長閑小姐卻完全沒有看見,請問事件發生時你究竟在哪里?
長閑:(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覺……
成步堂:剛才長閑小姐作了如下證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確實,那時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但是當時一直在休息室睡覺的你卻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說,長閑小姐,你曾經去過對面之間!並且,沒有通過走廊!請看這個屋邸的鳥瞰圖
……
法官:要想從休息室進入對面之間只有通過走廊!

成步堂:是這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要問事件當時證人在哪里?長閑小姐,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以毫無根據的推理來盤問證人。既然如此,你說證人當時在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之間)長閑當然是在這裏。

狩魔冥:案發現場!
(法庭譁然)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靈媒開始後,那個房間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長閑也在現場,只是已經隱藏起來了。
長閑:竟說我藏起來了!那你說藏在現場的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風後面)在這裏。

(出示證物衣箱)證人當時就躲在衣箱裏!請仔細看這個衣箱。

法官:這……上面有!距離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與屏風上的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沒錯!開槍之時,衣箱就放在距離屏風很近的位置與屏風一起被手槍子彈洞穿!(手指證人)長閑!你就是這樣躲在屏風後面等待機會……殺害霧崎先生的!
(全場譁然,葉中長閑遭受沉重打擊,用帽子蒙住頭)

成步堂:葉中長閑就是躲在這個衣箱裏,穿著靈媒師的服裝變裝成綾裏真宵殺害霧崎先生以嫁禍被告!
狩魔冥:將衣箱運到現場,變裝成被告,再殺害被害人,從現場逃脫……這麼多的事……以一人之力絕不可能做到!
成步堂:(坦然)確實不可能……
狩魔冥:(揮鞭猛抽成步堂)像你這種白癡律師我絕不原諒!

成步堂:等等!狩魔檢察官……我不是說一人之力不行嗎?
狩魔冥:難道說……
成步堂:不是倉院的人不可能準備靈媒師的服裝,不是綾裏家的人不可能準備衣箱……
狩魔冥:難道共犯會是……綾裏貴美子!

(法庭譁然)
成步堂:不錯!當時犯人預先穿上靈媒師的服裝、戴上假髮,變裝成被告人潛藏在現場。不久,靈媒開始,犯人躡足接近閉上眼睛的兩人……綾裏真宵被下了強力安眠藥睡著,犯人用小刀殺死霧崎先生!之後,將被告藏于衣箱中……

千尋:但是,正在此時……出現了意外
……
成步堂:霧崎先生還沒有死!霧崎使盡最後之力向犯人開槍!所以,屏風上的彈痕處於很低的位置!結果犯人奪過霧崎先生的手槍……

成步堂:聽到槍響後,我們進入對面之間。長閑將自己的服裝擦上血……偽裝成綾裏真宵的樣子。
狩魔冥:但是!那樣的話,馬上就會被揭穿!
成步堂:所以,貴美子才會趕走我們。
回憶貴美子的話——這裏交給我處理。你們快去打電話找員警!快點!在犧牲者增加之前……
成步堂:這就是這一事件的真相。

(法庭一片寂靜)

狩魔冥:真是單純的生物,成步堂龍一!你的立證缺少一個重要部分!葉中長閑為什麼要殺害霧崎醫師?
成步堂:殺害霧崎先生的理由是……交通事故死去的姐姐葉中未實。
長閑:(得意地把玩帽子)我早就料到你會說些無聊話,成步堂龍一,你想說我是為了給姐姐復仇嗎?

成步堂:是的。而且,你自己也在那一事故中受了重傷!
長閑:傻瓜!霧崎給姐姐安眠藥之事我沒有證據。況且,我已經出院半年了,要復仇的話,不會等半年多時間。再加上,想找靈媒的人是霧崎自己,他向我詢問靈媒之事也只是出於偶然。
成步堂:可是……
狩魔冥:(揮鞭)看你那狼狽的樣子……成步堂龍一,你的立證已經失敗了。(歐式行禮)

法官:答案出來了……成步堂龍一。正如這個證人所言,辯方無法提出證人為復仇而殺害霧崎醫師的證據。現在宣佈……對這個證人的詢問終了!成步堂,我想聽你最後的回答,你能對這個證人的動機作立證嗎?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殺害被害者,你能說出理由嗎?
成步堂:我可以立證長閑的動機!
長閑:哼,真是遺憾,太晚了,因為對我的詢問已經結束了。
狩魔冥:有趣。那你就試試吧,成步堂龍一。
長閑:什麼!你說什麼呢!你可是我這邊的!
狩魔冥:(揮鞭)狩魔家的人追求的是完美勝利……無論反抗多少次都可以,直至你的戰鬥意志徹底消失為止!對此阻撓的人即使是我的證人也不能原諒!
長閑:(抓狂)
法官:明白。暫且休庭,5分鐘後再對證人詢問。
長閑:等、等一下!
法官:(擊槌)

證言詢問:
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第二項在前往現場途中選擇第一項重要追加證言
4句>>詢問
5句>>「綾裏春美」「倉院のツボ」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第一項葉中長閑的證言中

法庭答辯:
案發時證人所在位置:對面の間
案發現場證人所在位置:屏風後面
證人躲藏的證據:「衣裝の箱」
衣箱藏人的證據,選擇第二項提示證據:「衣裝の箱」
一人不可能:選擇第一項的確不可能
共犯:綾裏貴美子
殺霧崎先生的動機:「新聞記事2」或「葉中未實」


6月21 中午 12
10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成步堂,你要立證葉中長閑的動機嗎?
成步堂:不錯。(葉中長閑與霧崎醫師的連接點只有一個——1年前的交通事故……)證人,請提供有關1年前交通事故的證言。
長閑:哎?不是要立證我的動機嗎?那件事一兩句話說不明白啊。
法官:證人,拜託了。
長閑:……是。不過,我覺得說那些也沒用呀。

證言九
1年前的交通事故~(證人:葉中長閑)
1.
那是……去年5月發生的事了。
2.
姐姐的醫院當時出了一件大事。
3.
那天夜裏,駕駛車的姐姐極度疲乏。    
4.
我也不知不覺地在助手席上睡著了……
5.
巨大的衝擊使我睜開眼,發現周圍已是一片火海。

6.
於是我便打開車門逃跑了。
7.
因為我沒有駕照,所以沒法替姐姐開車。(添加證言)
 

詢問3.那天夜裏,駕駛車的姐姐極度疲乏。
成步堂:疲勞過度”……
長閑:因為連日被員警調查和接受採訪。
成步堂:那麼,發生交通事故也不稀奇了。既然你姐姐那麼疲憊,為什麼你不替她呢?
長閑:但是,我……還沒有駕照呢。
法官: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進證言。

質問7.因為我沒有駕照,所以沒法替姐姐開車。
成步堂:(拿出證物駕照的照片)我反對!你應該有駕照的!這就是你為那張駕照拍的照片!
長閑:確實,我是有駕照的。不過,辦理手續是在那一事故之後。
成步堂:(搖頭)不是那樣的!在事故發生時你就已經有駕照了!堀田曾經說過的!

長閑:那個好色之徒嗎?
狩魔冥:那種事無關緊要。證人,你的駕照發行是什麼時候?
長閑:去年11月。
成步堂:11……
狩魔冥:交通事故發生在5……就是說是在其後的半年裏。
法官:怎麼了,成步堂?事故發生時,證人還沒有拿到駕照!不管怎麼說,沒有駕照就不能駕駛。
長閑:不過,即使有駕照,我也不想駕駛……
千尋:證人!為什麼你不想駕駛呢?

長閑:真麻煩……又說了多餘的話……

證言詢問:
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證言追加
7句>>[免許の寫真]


證言十
~不代替駕駛的理由~(證人:葉中長閑)
1.
那時候,我快要得到駕照了。
2.
姐姐最珍愛汽車啦。
3.
那輛純紅色嶄新跑車又是剛買的。   
3.“
姐姐的汽車是美國制的特別式樣的新車。 (更換證言)
4.
姐姐說,不能讓你這樣的新手駕駛!
5.
所以,那天夜裏,我坐在助手席上。

 

詢問3.長閑:姐姐的汽車是美國制的特別式樣的新車。
成步堂:(拿出報紙)長閑小姐,在當年交通事故的報導裏你曾經說過這樣的證言打開左門,從汽車裏滾出來……”沒錯吧?

長閑:為什麼突然提起這個?
成步堂:法官大人,汽車的助手席在左側還是右側?
法官:當然在左側,駕駛席在右側。
成步堂:那是日本車。而美國汽車則正好相反!兩人乘坐的汽車是美國制的,助手席應該在在右側!
法官:什麼?!
成步堂:長閑小姐是由左側門逃跑的!所乘坐的位置就是……駕駛席!
狩魔冥:瞎說什麼!駕駛車的人是姐姐……葉中未實!
成步堂:是的。的確不合情理。也就是說,我們在之前的某一處產生了錯覺!
千尋:(成步堂……終於……看清了事件的真相!)
成步堂:聯繫全部的線索考慮,問題只有一個!姐姐和妹妹……到底哪一個在駕駛席?持有駕駛執照的是……姐姐葉中未實。駕駛者應該是她!
法官:但是,你剛剛說證人長閑小姐在駕駛席上!
成步堂:那是下一個問題。
眾人:(大吃一驚)下一個問題?
成步堂:現在站立在那個證人臺上的人究竟是誰?
(長閑面目兇惡,不停地撕扯帽子)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這個證人的名字是……
成步堂:(手指證人)讓我來告訴你吧。這個證人的名字是葉中未實!這才是她真正的名字!
(在場的所有人都無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片騷動)
成步堂:證人入院時面部受重傷,必須接受整形手術!在接受手術前她把這張妹妹的照片拿了出來!
狩魔冥:那麼,在1年前的交通事故中發現的屍體是……
成步堂:那才是真正的葉中長閑。怎麼樣?葉中未實小姐!

(長閑沉默不語,手中仍不停地撕扯帽子)

成步堂:霧崎醫師想要召喚因事故而死亡的護士葉中未實之靈……那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因為葉中未實還活著!只要實施靈媒,事情的真相就會暴露。證人不得不惜一切阻止靈媒!!
狩魔冥:所以……將霧崎哲郎……殺害……
成步堂:不幸的是,在靈媒開始之前,霧崎先生曾與證人商談此事,就在那一瞬間……已經決定了霧崎先生的命運!

法官:怎樣?長閑小姐?不,未實小姐?
(證人摘下帽子,淚水已經流了下來)

狩魔冥:證人?
未實:(輕拭淚水)是的。我的名字是……葉中未實。
成步堂:那起醫療事故是由葉中未實引發的。事故數周後,又出了交通事故……妹妹也死去了。雖說都是意外事故,但畢竟奪去了14名患者與妹妹的生命。背負著這樣的名聲繼續生存,過於沉重了。
未實:逃避的方法……只有一個……
成步堂:將事故的一切全部焚毀。包括妹妹的死亡和自己的面容……捨棄過去,作為妹妹開始新的人生
……
法官:真是難以想像。

成步堂:被告綾裏真宵是無辜的。
狩魔冥:(用拳頭強擊桌面)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我……狩魔冥…………
成步堂:(笑)狩魔冥檢察官……期待今晚的新聞啊,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成步堂的話音剛落,無數的鞭子抽了過來,成步堂當場暈倒)
法官:看樣子辯護人還得過一段時間才能睜開眼睛,現在宣佈對綾裏真宵的判決,被告人綾裏真宵……無罪!


證言詢問:
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更換證言新聞記事2

法庭答辯:
坐在駕駛座的是誰?:姐姐葉中未實
此時證人的名字應該是?:葉中未實
葉中未實讓自己消失的理由:新聞記事1


同日 下午 313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千尋:……祝賀你,真宵。

真宵:啊,姐姐!
(真宵流著淚與姐姐千尋深情擁抱)

千尋:……很久不見了,真宵。你還好嗎?
真宵:姐姐!姐姐啊…………我沒有殺人嗎?
千尋:沒有。你只是做了一場夢。一場惡夢啊……
真宵:姐姐呀……我在夢中聞到了令人懷念的氣味。

千尋:令人懷念……
真宵:我被人放進那個衣裝箱裏了吧?那個衣裝箱……有姐姐過去的裝束。
千尋:是啊。

千尋:……還有一點未說清楚的地方。大家是在聽到槍聲後進入現場的。如果霧崎醫師沒有射擊,結果將會怎樣?我想,大概按照原計劃,應該是由葉中未實打開門鎖。之後,讓你和夏美目擊到被亡靈附身的真霄實施殺人的一幕
成步堂:連這種細節也在你的計算之內……

成步堂:祝賀你,真霄!
真霄:謝謝!你又一次救了我。……但是,真希望這種事不要再次發生。
成步堂:……
真霄:我倒還好,因為有成步堂君的救助。但是,每次事發後我都會失去重要的人。姐姐……還有姨媽。
成步堂:……
真霄:成步堂君,請告訴我……為什麼姨媽要這麼做?竟會協助未實小姐實施殺人計畫!她真的……那麼恨我嗎?

成步堂:……
千尋:成步堂君……你能告訴她嗎?

成步堂:因為春美……
真霄:春美?

成步堂:4年後……倉院之裏新的當主就會是你啊,真霄。不過,如果你不在了……本家之血就會斷絕。在那時……
真霄:作為旁系親屬的姨媽
……
成步堂:……不對,貴美子的靈力不夠強,繼承人將會是春美。

真霄:啊啊啊啊啊!
成步堂:一切緣由於此,為了春美成為當主。
真霄:是那樣啊……(低頭無語)

某月 某日 某時刻 拘留所 13號單間

貴美子:……我的……春美。你才是最適合作倉院家當主的人。我……為此……犧牲了一切……與那個傻瓜護士一道實施殺人計畫,協助那個冒失的檢察官……一切都是為了葬送那個可恨的本家之女綾裏真霄……等著吧,春美!機會一定會來的……

最後選擇:
綾裏貴美子協同犯罪的理由:綾裏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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