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話 「逆轉馬戲團」(前半)———— 
 

1226日】
成步堂帶著真宵和春美觀看馬戲團的表演,兩人對魔術師空中脫逃的精彩表演讚歎不已。

 1228日】
成步堂突然接到真宵的電話,意外地成為馬戲團大魔術師馬庫斯殺人事件的辯護律師。為瞭解更多關於殺人案的情況,成步堂來到案發現場立見馬戲團。

立見馬戲團成員: 山田耕平(藝名:馬庫斯)  立見七百人(立見馬戲團團長)
立見裏香(藝名:米莉卡) 富田松夫(藝名:托米)
木下大作(藝名:阿庫羅) 木下一平(藝名:巴特)  木住勉(藝名:勉)
        
案發地點:立見馬戲團


=偵探調查=

 地點      人物    行動

 拘留所     マツクス  對話,話題「團長と會ったこと」封鎖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  對話,獲得「現場寫真」
               詢問「マツクス」,獲得證物「シルクハット」

 テント內    ミリカ   詢問「團長」、「マツクス」

 團長室           調查桌子,獲得「團長の書類」
               調查牆,獲得「マツクスのポスター」

 正門前     ベン    對話

 トミーの部屋  トミー   詢問「マツクス」,得到「サーカスの見取リ圖」

 食堂            調查地上的碎酒瓶,獲得「割れたビン」

 拘留所     マツクス  【話題解封】:「團長の書類」「割れたビン」「ベン」
              
 團長室           調查櫥櫃,獲得「リロ」

 食堂      ベン    使用「リロ」

 テント內    ミリカ   突然被猴子搶走律師徽章

 トミーの部屋  トミー   對話

 アクロの部屋        獲得「ルーサー」
               調查房間裏的垃圾堆,拾得徽章,發現「ゆびわ」


=掌握情況=
通過一天的調查成步堂大致掌握的情況:
1.
案發當天的早晨,魔術師馬庫斯與腹語師木住勉在食堂發生衝突,馬庫斯用空瓶將勉擊傷。

2.馬戲團排演結束後,馬庫斯和團長兩人在團長室交涉關於合同的事。團長有事單獨離開,馬庫斯留在團長室等待其回來。

3.深夜,小丑托米剛要入睡時聽見巨大的響聲,目擊到團長被害。
4.
警方在殺人現場發現魔術師的禮帽,魔術師馬庫斯因重大嫌疑被逮捕。不可思議的是在死者倒下的雪地周圍沒有兇手的腳印。
5.
從垃圾堆裏淘出一枚戒指……


法庭前篇——

被告:山田耕平(藝名:馬庫斯,立見馬戲團魔術師)
辯護律師:成步堂 龍一

被害者:立見七百人(立見馬戲團團長)
檢察官:狩魔 冥


證言一
~
事件的流程~(證人:刑事系踞圭介)
1.
事發當夜下過大雪,雪直到940分左右才停止,夜間非常寒冷。
2.
晚上全體團員在馬戲團的帳篷裏做演出排練。
3.10
點排練結束後,眾人解散。
4.
案發時間為1015分,地點在宿舍前的廣場。
5.
發現被害者趴在大木箱上死去。
6.
死因是頭部遭到重擊導致頸部骨折而死。


詢問5
成步堂:死者抱著的是木箱嗎?

圭介:是的,那個木箱比看上去要沉得多,並且上了鎖。我們在警局砸開鎖,發現裏面只放著一個小瓶。
法官:小瓶?是什麼瓶子?
圭介:裝胡椒的調味瓶。

詢問6
成步堂:解剖記錄上推測兇器為扁平的鈍物,警方沒有找到兇器嗎?

圭介:恐怕是被犯人拿走了,要不然就是被魔術變沒了。呵呵呵……

=證言詢問=
5句>>詢問選擇第三項中身について
6句>>詢問


證言二
~
事件當夜目擊之事~(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
練習結束後,我和小丑一起出了帳篷。
2.
在宿舍門前與小丑分手後我徑直來到廣場入口。
3.
這時,馬庫斯從眼前經過向廣場走去。
4.
只有他一人去了廣場,所以犯人一定是他!
5.
之後員警趕來,我才知道所發生的事。


詢問4
成步堂:證人不可能只看見馬庫斯一人!(提出人物「立見團長」)如果一直站在廣場入口,應該看見前往現場的立見團長!

狩魔冥:一定是立見團長在證人到達前就已通過入口。
成步堂:不可能!團長曾去團長室與馬庫斯會面!
狩魔冥:那不過是被告的一面之辭,其實當時團長根本沒有去過團長室……所以證人才沒有目擊到團長!


詢問5
成步堂:員警趕到時是幾點?

利羅:時間是……喂,幾點來著?(用拳頭打木住勉)(獨角戲,汗……

木住勉:大約……10點半。
成步堂:也就是說,10點練習一結束,你就徑直來到入口處站在那直至員警趕到?
木住勉:是的。
成步堂:(拍案)在一個雪後寒冷徹骨的夜裏,很難想像一個人會無所事事地一直呆站在那裏吧!
木住勉:唔……實際上……
利羅:(對木住勉)傻瓜!別多嘴!就算是無所事事又怎麼了?

成步堂:應該有一個合理的原因才對,比如說……在等人之類的。
利羅:什、什、什、什、什、什麼!
狩魔冥:檢方提出抗議!辯方律師!不要以你個人的推測誘導證人!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證人所言不實!這樣無法證明其證言的真實性!
法官:辯護人,既然你已心裏有數,請告訴在場的所有人。這個證人究竟在正門前等誰?
成步堂:證人所等的人是……馴獸師米莉卡!
利羅:(大驚失色,瞬間散架)
成步堂:你在那裏等待米莉卡返回宿舍!(拍案)我說的沒錯吧!
利羅:夠了!我究竟在等誰這點無關緊要吧!重要的是我目擊到被告的證言是真的才對吧?!
法官:嗯……的確是。
成步堂:但是證人在深夜一直站在那裏,只是為了等米莉卡!這樣的話,對米莉卡以外之人的出入就會有看漏的可能!
法官:確實如此。
狩魔冥:我反對!證人的確目擊到了被告人!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
成步堂:我反對!既然他沒有看到被害人,那也就有看漏其他人的可能!
狩魔冥:(揮鞭)你根本無法證明證人當時在等米莉卡!
利羅:哼,反正曝光了,告訴你們也無妨,我確實在等米莉卡!
狩魔冥:(揮鞭)不許講多餘的話!
法官:(擊槌)證人,說清楚,你是在宿舍入口等待米莉卡嗎?
利羅:是的!我想向她求婚!
法官:什麼……求婚!
(法庭全場一片譁然)
利羅:那又怎麼啦!你們管不著吧!

=證言詢問=
4句>>詢問選擇第三項“1人し見てないのは變”→提出人物「團長」

5句>>詢問提出人物「ミリカ 」


證言三
~
求婚之事~(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
別那麼大驚小怪的,不過是求婚而已。
2.
我有東西要交給米莉卡。
3.
最近,一直把它揣在口袋裏等待機會。
4.
當然,那天晚上也拿著它。
5.
結果沒能交給她,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拿著。


法官:你向她……求婚……
利羅:不可以嗎?不許歧視木偶!

詢問2
成步堂:要送她什麼?

利羅:這還用說嗎?當然是配得上米莉卡的最高雅最貴重的禮物!
狩魔冥:到底是什麼?
利羅:說出來你們可別嚇著!是訂婚戒指!
狩魔冥:(大驚)訂婚……
法官:訂婚……戒指!

狩魔冥:夠了!別鬧了!
成步堂:(拍案)為什麼要質疑這麼嚴肅的事呢?這是歷史改寫的一刻!確實發生的事!木偶向人類求婚……
狩魔冥:不要轉移話題!這跟本案有什麼關係!

法官:證人,請修正證言。
利羅:好吧,一群死較真的人!

詢問3
成步堂:戒指是放在誰的……口袋裏?

利羅:(怒)當然是我的!我的口袋可不是裝飾品!不許無視我!
木住勉:對不起!
利羅:(用拳頭猛打木住勉)不許你道歉!是他不對!
成步堂:(提出證物「戒指」)你見過這個戒指嗎?
利羅:啊!那不是我的戒指嗎?快還給我!
成步堂:你的證言是,結果還是沒能交給她,所以到現在還拿著。(拍案)請問為什麼戒指會在我的手上?
(法庭譁然)
法官:到底怎麼回事?
利羅:那個……喂,勉!該你說了!(用拳頭打勉)
成步堂:我是在魯薩的房間裏找到它的。
法官:魯薩先生是什麼人?
利羅:哼!是一隻髒兮兮的猴子!
法官:證人,你怎麼可以這樣說魯薩先生!
成步堂:(冒汗)魯薩……真的是只猴子。
法官:哦。
成步堂:猴子魯薩有收集發光的東西的特殊僻好。證人!你的戒指是在何時被盜的?
木住勉:嗯……是在馬庫斯剛剛經過之後……
利羅:魯薩跑來搶走了戒指!不過這好像和案件沒有關係吧!

成步堂:戒指被偷走後,你做了什麼?
利羅:當然是去追猴子了!
成步堂:沒追到嗎?
利羅:(用拳頭猛打勉)都是因為這個笨蛋在雪地上跌了一跤,讓它逃了。
成步堂:(拍案)證人的證言有疑點!證言中說在員警到來之前,一直守在廣場的入口。而事實上,證人曾去追過猴子!即是說,在此期間可能有其他人也進入了現場,證人卻沒看到!
狩魔冥:就算如此,證人目擊被告的事實並沒有改變!
成步堂:這個證人在撒謊!因為證人和被告不合,對其一直懷恨在心!
法官:嗯,辯護人的意見在理。這個證人好像的確對馬庫斯有敵意。
利羅:胡說八道!我可不是那種誣陷他人的小人!你才是裝腔作勢的騙子!
法官:為了法庭的公正,請再作一次關於目擊的證言。
利羅:再說多少次都一樣!


=證言詢問=
2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それでもゆさぶる”→證言修正:我打算把訂婚戒指交給米莉卡。
3句>>提出證物「ゆびわ」選擇第二項證言にムジュンがある 
 

證言四
~
目擊馬庫斯經過~(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
我在入口等米莉卡。
2.
但沒過多久,便看見那個傢伙走進了廣場。
3.
大概是在我等了5分鐘左右。
4.
儘管我跟他打招呼說晚上好,但心裏十分討厭他!
5.
他就是馬庫斯無疑!
6.
尤其是那身浮華裝束的3個標記,我決不會看錯!

詢問1
成步堂:你只在意米莉卡一個人,有可能會看漏經過那裏的其他人吧?

利羅:你看看我有幾隻眼睛?是4只呀!和勉的合在一起。根本就沒可能看漏人!
法官:嗯,也是。
成步堂:(汗)(比起利羅的證言,法官的思考回路更成問題)

質問4
成步堂:證人,事發當日,你和馬庫斯有過爭鬥,沒錯吧?

利羅:沒那麼嚴重。只是口角而已……
成步堂:只是口角不至於把瓶子打碎吧。

利羅:(驚愕)
成步堂:事發當天的早晨,被告馬庫斯曾用空瓶打傷過證人。
法官:什麼!這將構成……傷害罪!
狩魔冥:在那之前,被告人會先以殺人罪被制裁。
成步堂:事件當日,被告和證人曾打過架!請大家考慮一下當時的情景!一個早上剛被打傷的人,怎麼可能對打他的人說晚上好這種問候語呢?
狩魔冥:也就是說,辯方律方認為證人故意說謊,意圖誣陷被告!
利羅:我、我怎麼可能說謊!
成步堂:證人可能確實見到別人經過,所以才打招呼說晚上好。據我推斷,證人之所以會向其打招呼,正因為證人認出那個人不是馬庫斯!
狩魔冥:你說什麼!
成步堂:以木住勉沉默寡言和利羅目中無人的個性來看,能讓他們特意打招呼的人只有1……
法官:米莉卡!

成步堂:(汗)如果是她,就該送戒指了。
法官:那倒也是……
狩魔冥:是被害者立見七百人?

成步堂:沒錯!當時你見到的人正是被害者立見團長!所以你才會跟他打招呼!
利羅:(大驚)
法官:(木槌聲使全場爆發的議論聲,漸漸平息下來)肅靜!肅靜!究竟是怎麼回事?
利羅:不,不是的。開始時我的確以為是團長!但仔細一看,確實是馬庫斯!
(法庭內再次譁然)
法官:請說清楚,證人看到的人究竟是馬庫斯還是團長立見七百人?
狩魔冥:檢方認為是被告!因為事實上證人已經看到了被告裝束的3個特殊標誌!
成步堂:特殊標誌?
利羅:這麼快就忘了?!
狩魔冥:禮帽、披風和胸前插的白玫瑰……
成步堂:其實證人當時就只認出那3個標記!實際上證人見到的應該是從團長室穿走馬庫斯外衣和帽子的立見七百人,即被害者本人!

法官:狩魔檢察官,檢方是否有證人目擊到被告的確鑿證據?
狩魔冥:其實……檢方想確認的就只有證人看見到1人前往廣場這件事實。現在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成步堂:什麼!

=證言詢問=
4句>>提出人物「ミリカ」選擇第三項別のだれかを見た”→提出人物「團長」


證言五(證人:小丑托米)
~
事件當夜目擊之事~
1.
事發當夜,練習剛一結束我就回到宿舍休息。

2.
那天真是太疲憊了。
3.
正要睡覺,無意中向窗外望了一眼。
4.
看見遠處有2個人影!
5.
是團長和披著披風的馬庫斯!
6.
我看見馬庫斯突然襲擊團長!


詢問3
成步堂:當時是無意中向窗外望了一眼嗎?

托米:是的!既不是無辜也不是無聊,而是無意
法官:證人!直接回答問題就行了,不要做與本案無關的發言。
托米:(沮喪)嗚……這都不行……
成步堂:為什麼突然想起來看窗外?

托米:(大受打擊)什麼?!沒有理由小丑就不能看窗外嗎?
成步堂:那倒不是(汗),可是你那天說的是剛要進被窩時聽見巨大的響聲
托米:(呆了幾秒鐘,突然開始狂笑)哈哈哈哈,是的是的!

成步堂:法官大人,證人是因為聽到巨大的聲響才望向窗戶,並不是無意中
托米:是的!聽到咣當一聲巨響!我沒說過嗎?
狩魔冥:(怒)根本就沒說!
成步堂:請修正證言!

詢問6
成步堂:你目擊到兇手行兇的瞬間了嗎?

托米:(怒)是的!兇手就是馬庫斯那個惡棍!
成步堂:那麼請問兇器是什麼?
托米:兇器?這個我也不知道。沒在現場發現嗎?
成步堂:沒有。你當時在現場沒有看到兇器嗎?
托米:沒有……我沒看見兇器,哈哈哈哈……
成步堂:(拍案)托米先生!你真的看見現場行兇的瞬間了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律師如果對證人的證言產生質疑,就必須拿出證據來。怎麼樣?成步堂,你有證人沒看到行兇現場的證據嗎?
成步堂:當然有!
狩魔冥:請講,我洗耳恭聽。
成步堂:證據就是證人自己的證言!托米曾說過,聽到咣當一聲打人的聲音。又說,這時我看見馬庫斯突然襲擊團長!如果先聽到打人聲音再向窗外看,根本不可能看到行兇瞬間!
(法庭譁然)
法官:證人,請解釋一下。
托米:這個……讓我考慮一下……最初……
成步堂:最初

托米:最初我就想說當我望向窗外時,團長已經倒下了。但開庭前檢察官堅持要我……
成步堂:(狩魔檢察官又在暗中操縱證人的證言)


=證言詢問=
3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あえて踏みこむ”→證言修正聽見咣當一聲巨響,於是向窗外望了一眼
6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もちろんある


證言六
~
關於目擊的人影”~(證人:托米)
1.
雖然有點距離,但那人的確是馬庫斯!
2.
因為我清楚地看到他那身華而不實有如其標記的裝束。
3.
那頂高高的禮帽加上黑色的披風。
4.
還有臉的輪廓,就是那個傢伙。
5.
由於披風不停地飄動,所以沒有看清他手裏拿的東西。


詢問3
成步堂:你確定你的證言準確無誤嗎?

托米:我把見到的都說了,因為我的眼睛像老鷹一樣敏銳!
成步堂:(老鷹在夜間是看不見東西的……汗)
成步堂:(提出「馬庫斯的海報」)
成步堂:證人!馬庫斯穿戴的特殊標誌,你都看見了嗎?
托米:當然,高禮帽加上披風。
成步堂:托米先生,馬庫斯的標記有3個!
托米:3個?高禮帽、披風,還有……白玫瑰!
狩魔冥:證人當然都看到了,只是忘了說而已。
成步堂:(拍案)托米!你到底有沒有看見玫瑰?
托米:坦白地說,那傢伙的胸前根本沒有戴什麼玫瑰……
狩魔冥:現場很暗!證人不過是看漏了而已!

成步堂:我反對!證人連被告臉的輪廓都看清楚了!而玫瑰是白色的,插在深色衣服上應該是最顯眼的東西!沒有道理會看漏!
狩魔冥:我反對!胸前的玫瑰有可能在行兇時掉了!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是這樣,現場附近應該發現白玫瑰!
法官:(擊槌)辯護人!是否目擊到白玫瑰,是與案情有關的重要線索嗎?
狩魔冥:根本就不重要,他不過是在遷強附會托延時間!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回憶上一位證人的證言。證人利羅是以當時看到的3點標記確定犯人是被告的!然而,這個證人卻說此人根本沒戴玫瑰!
(法庭譁然)
狩魔冥:法官大人,證人已經證實目擊的是馬庫斯本人!再繼續審理這些微小的細節差異,只是在浪費時間……
成步堂:法官大人!疑點雖小,但同樣存在問題!

法官:嗯。這個證人所目擊的人99%可能性是被告。但還有1%的爭論餘地!證人!請再做一次證言。如果這次證言沒有問題,審理將結束。

=證言詢問=
詢問3>>提出「マツクスのポスター」


證言七
~
目擊的人影2~(證人:托米)
1.
一定不會錯!他沒有戴白玫瑰!
2.
但是,其他標記我是不會看錯的!
3.
特別是那頂高禮帽,記得非常清楚!
4.
直到離開現場,他還戴在頭上。

詢問4
成步堂:(提出「シルクハット」)就是這頂高禮帽嗎?

托米:沒錯!他戴的就是這頂禮帽!
成步堂:狩魔檢察官。這頂禮帽是在何處發現的?
狩魔冥:還用說嗎?是在殺人現場。(汗)……在現場?
成步堂:高禮帽掉落在殺人現場!可是,證人!剛才你清楚地說犯人直到離開現場禮帽還戴在頭上
托米:(大驚)

法官:(擊槌)證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請不要在法庭上信口開河!
托米:(思索)……奇怪啊?
法官:奇怪的是你的眼睛、記憶力,還有……
托米:(怒)什麼啊!大家都欺負我!或許我的笑話真的有點無聊吧?可是我的眼睛和記憶力比老鷹還強!我確確實實看見了!就是馬庫斯本人!胸前沒有玫瑰、戴著高禮帽,就那樣從現場離開了!
成步堂:那麼犯人是怎樣離開現場的呢?
托米:這個嘛……
狩魔冥:我反對!現在討論的是……證人目擊的人是否是被告!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的證言已經漏洞百出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法官:還是聽聽證人對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吧。
托米:(笑)當然是走回去了!
成步堂:請看這張現場的照片!現場只有被害者在雪地上留下的足跡,卻沒有犯人的足跡!
(法庭譁然)
成步堂:托米先生,請問犯人是如何走的呢?
托米:(連連冒汗)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個證人的證言完全無法相信!請將此證人的證言紀錄全部刪除!
法官:嗯。小丑總喜歡隨口瞎說……
托米:等等!哈哈哈哈!好吧!那我就把事實說出來吧!

狩魔冥:等等!不許你多嘴!
托米:我已經不想再聽你的話了!這次我要說出事情的真相!
法官:托米!你一直都在說謊嗎?
托米:我沒有說謊,只是對犯人離開的方式沒有交待清楚罷了,是那個拿鞭子的檢察官要我守口如瓶的。
法官:狩魔檢察官!你……
狩魔冥:法官大人,如果聽了這個證人所謂的真相,恐怕任何人都會做和我一樣的事。

法官:好了!請證人作證!
托米:你們聽了可別嚇著!

=證言詢問=
4句>>提出證物「シルクハット」提出證物「現場寫真」


證言八
~
真實之事~(證人:托米)
1.
我望向窗外,看見團長已經倒下,馬庫斯站在旁邊!
2.
馬庫斯頭戴高禮帽,胸前沒有白玫瑰!
3.
緊接著,那傢伙升向天空,飄飄悠悠地飛走了!
4.
就這樣,在夜色中消失了!
5.
當然不會留下足跡!他是飛走的!(爆笑)


狩魔冥:就是這些。
成步堂:(汗)……
(全場寂靜)

狩魔冥:馬庫斯是世界級的一流魔術師,但是,從現場飛走……那種事是不可能的!
托米:什麼?其他證言不是都相信了嗎?為什麼不相信最精彩的部分?
法官:這種事我也是頭一次聽說。辯方以為如何?
成步堂:我認為這並不是開玩笑。
法官:也就是說,證人所說的是真的了?
成步堂:(摸後腦勺)也許……
狩魔冥:(揮鞭)在夢見傻瓜的傻瓜夢中夢見了做著傻瓜夢的傻瓜!

法官:(擊槌)犯人消失在空中的確難以置信。但是,也不能想當然地全盤否定,此案件還需再作調查。

=證言詢問=
選擇第二項證言は真實

 

————3話 「逆轉馬戲團」(後半)————
 

=偵探調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拘留所     マツクス  對話,獲得「グランプリの寫真」
               詢問「グランプリの寫真」

 サーカス正門前 ベン    使用「ゆびわ」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  對話

 トミーの部屋        無人

 食堂      トミー   使用「グランプリの寫真」,引出話題「マツクスの胸像」,獲得詳細情報「マツクスの胸像」,獲得證物「張リ紙」

 拘留所     マツクス  使用「張リ紙」

 團長室     無人    調查團長的衣服,得到「張リ紙」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和狩魔冥 對話

 アクロの部屋  アクロ   話題「車イスのこと」封鎖。
               
 テント內    ミリカ   使用「張リ紙」,得到修正後的「張リ紙」
               對話,選擇任意一項

 食堂      トミー   話題「あのコトとは」封鎖

 トミーの部屋  猴子    大律師與猴子上演爭奪演出服之戰,選擇任意一項

 テント內    ミリカ   使用「ステージ衣裝」,獲得「レオン」

 食堂      トミー   【話題解封】:「レオン」「アクロ」
                獲得「バット」人物情報(木下一平)

 アクロの部屋  アクロ   【話題解封】:「レオン」「バット」「ミリカ」「張リ紙」


=掌握情況=

1.案發當日早晨,米莉卡發現有人在自己口袋中放了一張告殺人者的字條,因不明究理將其貼在牆上。

2.被害者立見團長見到紙條後臉色大變,將其拿走。
3.
雜技演員木下是個坐輪椅的殘疾人。他在半年前的一場事故中癱瘓,而他的弟弟一平也在事故後失去意識。
4.
一平非常喜歡米莉卡,為了引起她的注意甚至利用胡椒粉對其作惡作劇。
5.
半年前,一平為了約米莉卡看電影與其打賭,表演米莉卡的馴獸節目——將頭放入獅子口中。
6.
這時,獅子突然露出古怪的笑容,繼而咬下……木下為救弟弟上前與獅子搏鬥導致下身殘疾,一平昏迷不醒至今。獅子在事故發生後被團長射殺。

7.事故發生前,一平與米莉卡的關係非常好,米莉卡還在當天送給一平一條圍巾。


法庭後篇——

證言九
~
目擊之事~(證人:木下大作)
1.
晚上10點過後,我正躺在床上睡覺。
2.
突然聽見窗下地一聲巨響。
3.
過了片刻,窗下有人經過。
4.
我看見馬庫斯的背影。
5.
當時我還以為是在作夢。


詢問4
成步堂:房間裏的電燈關上了嗎?

木上:關了,因為在睡覺。
成步堂:關燈後還能看清楚人嗎?
木上:有夜燈的光映射進來,可以看見影子的輪廓。由於只見到馬庫斯的背影,所以沒看見白玫瑰。
法官:那麼其他特徵呢?
木上:看到了高禮帽、披風這兩個標誌,應該是馬庫斯。
成步堂:等等,你的證言有很大疑點!有一件證物,你和托米同樣看到了!但是,那是你必須由窗戶向下張望才能看到的東西。
木下:我這樣的身體是無法向窗下張望的。
成步堂:掉在殺人現場的馬庫斯的高禮帽!
法官:馬庫斯的帽子有兩頂嗎?
成步堂:馬庫斯的高禮帽是特別訂做的,在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木下,你在說謊!
法官:辯護人,我想問你,這個證人為什麼要說謊?
成步堂:法官大人!辯方現在告發證人木下大作是殺害立見七百人的真凶!
(法庭譁然)
狩魔冥:只不過是故弄玄虛而已。成步堂,請提出你的證據和證人!
木下:(表情平靜地逗鳥玩)

成步堂:(連眉毛都不動一下?)

法官:證人,你有什麼話要說嗎?
木下:還有說什麼的必要嗎?請大家看看我現在的樣子,不要說走出宿舍,就連站起來都不可能。
法官:的確如此。
木下:我能夠理解辯護律師想幫助被告的心情……但是,卻由此而把我當成犯人……
(法庭譁然)
眾人:太過分了!竟然對殘疾人說那樣的話!
狩魔冥:遊戲到此結束!證人無法站立……這裏有醫生證明!或者還是……辯方以為木下大作有共犯呢?
法官:辯護人!這次犯罪行動是否存在共犯?
狩魔冥:請說出共犯的名字!
成步堂:……不必徒勞了,狩魔檢察官。
狩魔冥:什麼!
成步堂:(搖頭)我豈能中你的圈套!(拍案)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共犯!從策劃到實行,完全是木下大作一人所為!

(法庭譁然)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假使這個證人是犯人,那麼剛才的目擊證言就應該是謊言了?
法官:那麼,請辯護人回答,事件發生之時,木下在哪里?
成步堂:(指向地圖中木下的房間)當然是在這裏。
法官:在木下大作自己的房間?
成步堂:道理非常簡單。因為木下不能自行離開宿舍,所以答案只有1……(拍案)木下大作是在未離開房間的情況下將立見團長殺害的!
狩魔冥:(大汗)你在胡說什麼!
法官:證人,你對辯方發言有什麼要說的嗎?
木下:……有趣。
成步堂:(汗)僅僅是有趣嗎?
木下:因為那種事……不可能發生。
法官:證人所言在理。成步堂,你的推測是不可能發生的。竟然說什麼一個坐在輪椅上的人,不用去現場就能殺人!
狩魔冥:你好像忘了……成步堂龍一。在案發現場,被告的身影曾被清楚地目擊到。
木下:成步堂先生,能否提一個問題?
成步堂:什麼問題?
木下:你一口咬定我殺害了團長,那麼請問,我是怎樣殺害團長的呢?我不能走出房間,當然也就不能穿上馬庫斯的衣服……
法官:請出示木下的犯罪手法!木下使用什麼殺害被害者的?

成步堂:(提出證物「マックスの胸像」)

法官:等身大的胸像?
成步堂:而且相當重,從3層窗戶將這個東西扔下去一定會砸死人的。
狩魔冥:(受打擊)
木下:……
成步堂:木下大作就是用這個殺害了團長!馬庫斯的胸像和……重力!

(法庭譁然)
法官:將胸像……扔下!
成步堂:……只是很普通的犯罪行為,即便是坐在輪椅上也能辦得到。
狩魔冥:我反對!坐在輪椅上操作那麼大的東西根本不可能!
成步堂:我反對!木下大作是雜技演員!(拍案)搬運這種東西對他來說輕而易舉!

法官:證人!你對此有異議嗎?
狩魔冥:法官大人!檢方要求證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作證。
成步堂:我反對!沒有那種必要!
狩魔冥:我反對!既然辯方提出了犯罪手法,檢方就有反證的權利!

法官:辯方反對無效。證人,請你對身體狀況作證言,如有必要,可以要求醫生出庭作證。
木下:謝謝!

=證言詢問=
4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ムジュンしている”→提出證物「シルクハット」

*法庭答辯*
說謊的理由:選擇第三項アクロが真犯人

共犯者:選擇第二項もちろん、いない”→指向地圖中アクロ(3層)

犯罪手法:選擇第一項證據品を提出する”→提出證物「マックスの胸像」


證言十
~
木下的身體能力~(證人:木下大作)
1.
確實,我能夠舉起胸像。
2.
因為我的上半身強健,沒有殘疾。
3.
但是,舉起胸像後再探身向窗外張望是絕對不可能的。
4.
因為我的下半身無法用力。
5.
也就是說,我不可能知道團長頭部的位置。
6.
所謂扔下胸像殺害團長根本是無稽之談。


質問5
成步堂:我反對!(提出證物「木箱」)木下,你根本沒有看窗下的必要。

木下:怎麼講?
成步堂:在此之前,你就已經知道團長的頭部在什麼位置,而且相當精確!
狩魔冥:我反對!別再裝腔作勢了!趕快拿出證物!
成步堂:請看案發現場的照片,被害者是趴在木箱上的。木住勉見到團長時,團長並沒有拿木箱。也就是說,木箱是被人事先安置在現場的。在團長正要拿起木箱時,胸像自空中落下……
狩魔冥:難道
……
成步堂:只要以木箱為目標投下胸像,就會準確無誤地命中被害者頭部!

狩魔冥:(大受打擊)

(法庭譁然)
法官:那麼,將木箱安置到現場的人是……
成步堂:當然是木下大作,只要將木箱系在繩子一端由窗戶放下就可以了。

狩魔冥:我反對!團長拿起木箱時,頭部位置並不確定!
成步堂:因此,才需要在木箱的重量上作文章。
法官:紀錄上好像是10公斤。
成步堂:將如此重的箱子拿起來,只能採取一種姿勢。
法官:蹲下身雙手抱起……
成步堂:正是如此!木箱的尺寸很大、兩側有拉手,要拿起木箱就必需蹲下!(拍案)這樣一來,無論是誰,頭部所在的位置都會在箱子中央!

狩魔冥:(受到打擊)
(法庭譁然)
木下:(鎮定自若)對你的設想感到驚訝……
法官:木箱是你放的?

木下:當然不可能是我。成步堂,你知道這個胸像原本放在哪里嗎?
成步堂:當然知道,放在食堂的餐桌上……
木下:請問我能自行離開宿舍嗎?或許我可以將胸像扔下去。但是,我是怎樣將胸像由食堂運到房間裏的呢?

(法庭譁然)
狩魔冥:成步堂!你曾說過沒有共犯,那麼這個證人是怎樣拿到胸像的呢?
成步堂:(提出證物「ルーサー」)
法官:是猴子嗎?
成步堂:是喜歡拿走發光物品的魯薩。
法官:曾一度盜走腹語師的戒指……
狩魔冥:莫非你認為是證人命令猴子盜走了胸像?

成步堂:並非如此!魯薩只是將胸像帶回了自己的家而已。
木下:……
成步堂:而魯薩的家就是木下的房間。
狩魔冥:我反對!胸像是青銅所制,並不會發光!
成步堂:狩魔檢察官,你還是放下鞭子,好好看看法庭紀錄吧!
法官:魔術師胸像的雙手拿著發光的撲克牌……
成步堂:撲克牌是白金的吧,恐怕沒有比它更耀眼奪目的了!

狩魔冥:(受打擊)
成步堂:當然,魯薩也的確有些力氣。
木下:如果連這種東西都拿不了,就會被我趕出去。
(法庭譁然)
法官:狩魔檢察官!胸像現在在哪里?
狩魔冥:不知道……現在正在搜查中!
法官:如果猴子沒有盜走胸像,這一事件又將如何?
成步堂:想必會有其他物品成為兇器吧。魯薩盜走胸像或許只是巧合,但木下實施犯罪行為是可能的!(拍案)以上就是辯方的立證!
狩魔冥:(受到打擊)
(法庭譁然)
法官:辯護人的推測匪夷所思,但卻合情合理。
狩魔冥:不要被他蒙蔽!否則就正中騙子律師的下懷!
成步堂:(汗)騙子……
狩魔冥:你還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什麼?
狩魔冥:在現場,你的那個騙子魔術師曾被人目擊!小丑證人看見現場有兩個人……被害者立見七百人加上……犯人!請問小丑所看到的犯人是誰?
成步堂:(提出證物「マックスの胸像」)

狩魔冥:(揮鞭)我想聽的是人影是誰,與證物無關!
成步堂:這正是最後的關鍵!
木下:……
成步堂:托米所看到的馬庫斯的身影……實際上並不是人!

(法庭譁然)
成步堂:托米所目擊的只不過是這個胸像!
狩魔冥:我反對!你在胡說什麼!被目擊的人影身上披著披風!
成步堂:披風是掛在胸像上的!(拍案)是胸像兩側的撲克牌撐開了披風!
狩魔冥:是誰將披風掛上去的呢?
成步堂:這並不重要!
法官:請等一下,辯護人!是誰將披風掛到胸像上的……這不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嗎?
成步堂:(提出人物「團長」)
法官:是……被害者立見七百人自己?
成步堂:我把那天夜裏發生的事,在這裏再現一下。

木下用繩子將木箱放置在現場後,將繩子系住胸像,使其懸掛於視窗,準備向木箱正上方投擲。
另一邊,團長讓馬庫斯在房間等待,自己穿上馬庫斯的衣服前往現場。換裝的原因恐怕是團長不想被別人發現,但在宿舍入口處還是被木住勉和利羅認出。
之後,團長到達現場,正要拿起腳下的木箱時,木下大作估算時機適時鬆開繩子……在這一時刻,大魔術開始上演了。被害者被胸像命中,隨後……披風掛到胸像上……
 

狩魔冥:(汗)等等,成步堂龍一!這絕不可能!
成步堂:反駁還為時過早,狩魔檢察官,馬戲團的表演尚未結束。
撞擊時的衝擊使披風掛到了胸像上。聽到撞擊聲,小丑托米向窗外望去……這時,披風已然掛到胸像上。而木下坐在輪椅上,看不見窗下的情況,所以他並不知道現場被托米目擊。

接下來,完成犯罪的木下當然要進行兇器回收,將系在胸像上的繩子拉回去。於是便出現空中消失的殺人犯這精彩的一幕。這就是大魔術的秘底。
(法庭寂靜無聲)
成步堂:能夠實施這一犯罪行為的……(拍案)就是能夠從案發現場正上方投擲兇器的人!木下!……唯有你!
狩魔冥:真是漫長的故事。不過,你是否能證明你所說的是事實呢?在法制之庭擁有發言力的是證物和這個鞭子……
法官:當然,還有這個木槌。辯護人,如狩魔檢察官所言,請出示證據!證明大魔術揭秘真實的證物
……
成步堂:證物就是馬庫斯的3大標誌……高禮帽、披風和白玫瑰!托米的證言中存在著兩個疑點。

狩魔冥:高禮帽和白玫瑰。
成步堂:而這兩個疑點卻可以在剛才的魔術揭秘中找到答案!在案發現場發現馬庫斯的禮帽,昨天托米卻說飛離現場的犯人戴著高禮帽!解釋只有一個,托米見到的高禮帽其實是胸像上的!
(法庭譁然)
法官:原來如此,那樣考慮就沒有問題了!
狩魔冥:我有異議!第2個疑點怎麼解釋?腹語師說曾目擊到馬庫斯的白玫瑰!但小丑卻說沒看見白玫瑰!
成步堂:請再回憶一下,披風掛上胸像的瞬間!披風是從胸像前方掛上的!這樣一來,白玫瑰就轉到了胸像的背部,所以小丑托米沒能看到白玫瑰!
(法庭譁然)
法官:真是令人吃驚。辯方的推理聽起來雖然匪夷所思,卻又處處符合情理!
木下:(異常平靜)成步堂。可否提一個問題?
成步堂:請講。
木下:你對我們馬戲團的情況是否做過調查?
成步堂:怎麼?
狩魔冥:殺人動機是什麼?立見團長對證人有大恩,馬戲團的人都知道。證人為何要殺害自己的恩人!
(法庭譁然)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聽證人陳述和團長的關係,以及此前的生活。

=證言詢問=
5句>>提出證物「木箱」選擇第二項木箱の重さ”→選擇第一項知っている

法庭答辯:
移動胸像的方法:ルーサー 
犯人身影:マックスの胸像
將鬥蓬披到胸像上的人:團長
證明大魔術揭秘真實的證據:マックスのポスター


同日 下午227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證言十一
~
關於被害者立見團長~(證人:木下大作)
1.
小時候,我和弟弟被雙親拋棄。
2.
之後被立見團長的馬戲團收養。
3.
9歲開始表演雜技。
4.
希望有朝一日能報答團長的大恩……

成步堂:立見團長被害的原因我已經知道,沒有必要再詢問木下!
法官:木下殺害立見團長的動機是什麼?
成步堂:法官大人。立證殺害團長的動機是不可能的。因為木下根本就沒有殺害被害者的理由。
狩魔冥:傻瓜的傻瓜邏輯連傻瓜都自愧不如……你忘了嗎?不是你告發這個證人是殺害立見七百人的真凶嗎?
成步堂:從結果上看……是那樣的。
法官:結果上……
成步堂:木下,你當然不會有殺害團長的動機,因為你真正想殺的根本就不是團長!

(法庭譁然)
狩魔冥:(揮鞭)成步堂龍一!那你說木下原本想殺害的人是誰?
成步堂:(選擇人物「立見裏香」)
成步堂:木下,你真正的目標是她,對吧?
狩魔冥:我抗議!證人沒有回答的必要!這是惡意誘導詢問!請辯方拿出這個證人對立見裏香懷有殺意的證據!

成步堂:(提出證物「張り紙」) 木下,你是否見過這個?

*告殺人者
半年前的那件事,你已經忘記了吧?
我這裏有決定性的證據。
今夜10點,到宿舍前的廣場來。

木下:那是……
成步堂:這是從立見團長的衣服口袋裏發現的紙條。

法官:被害者的口袋?
成步堂:紙條是木下寫的,內容是邀某人在案發之夜10點去廣場。
(法庭譁然)
法官:原來立見七百人是被那張紙條叫過去的!
成步堂:(點頭)木下將紙條放進某人的口袋,但那個人並不是立見團長!
狩魔冥:難道是……
成步堂:不錯,是米莉卡!
(法庭譁然)
成步堂:不過,米莉卡沒有想到那張紙條是給自己的。所以,在當天早晨將紙條貼在了食堂。
狩魔冥:結果,紙條被其父立見團長看到?
成步堂:是的。團長代替自己的女兒前往現場,結果成為米莉卡的替身慘遭殺害……!木下的證言說拿著胸像,再探身窗外是不可能的!”“我的下半身無法用力。”“如果那樣做,自己就會掉下去。也就是說,案發時木下不能看到窗下來人是誰。
(法庭譁然)
狩魔冥:我反對!紙條上寫我這裏有事件的決定性證據,即是說,告發米莉卡是殺人犯
成步堂:(拍案)正因為團長知道這點,所以才應邀前往現場,目的就是替代自己可憐的女兒!
(法庭譁然)
法官:等一下,成步堂!你知道紙條所寫的事件是什麼事件嗎?
成步堂:當然知道!(拍案)半年前的事件”……是這一切的導火索!
狩魔冥:紙條所寫的事件的決定性證據是什麼?
成步堂:(提出「調味料の小ビン」)
狩魔冥:你在開玩笑嗎?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當然不是玩笑。決定性證據就放在被害者想要拿起的木箱裏面!
法官:辯護人,你想說米莉卡使用這個小瓶殺了人?
成步堂:只能那樣考慮!
狩魔冥:那麼請問,米莉卡殺了誰?
成步堂:(選擇人物「バット」)木下的弟弟一平。
狩魔冥:我反對!木下的弟弟還沒有死!
成步堂:是的。但一平於半年前失去意識,在木下看來弟弟已經和被殺無異!
狩魔冥:檢方也調查過此事,證人的弟弟木下一平半年前遭到獅子襲擊而不省人事!雖然米莉卡是馴獸師,但獅子不會接受人的命令。也就是說,米莉卡絕不可能讓獅子襲擊人!
(法庭譁然)
法官:那麼,一平的事……
狩魔冥:不是殺人事件,只是意外事故

成步堂:(拍案)獅子咬一平之事並不是什麼事故!
成步堂:(提出證物「スカーフ」 )
成步堂:木下!請問這是一平的圍巾嗎?
木下:是的。
成步堂:這條圍巾是誰送給一平的?
木下:米莉卡。
成步堂:這條是一平出事時佩戴的圍巾,上面除了血跡外,還附有——胡椒末。(拍案)米莉卡在事之前將這條圍巾送給一平作為禮物,並在上面撒滿了胡椒!
(法庭一片寂靜)
法官:成步堂律師,你究竟想說什麼?將撒滿胡椒的圍巾作為禮物……有罪嗎?
狩魔冥:聽說在事發時,獅子咬一平前曾露出古怪的笑容……
成步堂:是打噴嚏。(拍案)獅子並非有意要咬一平,只是打了個噴嚏,原因是伸到它嘴邊的一平的圍巾上撒了胡椒!

(法庭譁然)
法官:真是難以置信!
狩魔冥:我反對!成步堂,你所說的這種像玩笑一樣的故事真實發生的嗎?
成步堂:當然是真實發生的!其後,一平失去了意識……就是在這種像玩笑一樣的事故中木下失去了弟弟!所以,他要向米莉卡復仇!
木下:呵呵呵……“像玩笑一樣嗎?我非常佩服你的想像力,成步堂先生。沒想到還真有將這樣的事故當作殺人事件的人……
成步堂:我的話沒錯吧?

木下:可惜,現在還無法逮捕我。
成步堂:你說什麼!
木下:圍巾上的胡椒致使獅子咬人,這種傻瓜推測會有人相信嗎?而且還有一個決定性問題,我向團長投擲胸像的證據……在哪里?
法官:如果胸像在木下的房間被發現,上面附有被害者的血,那就是決定性的……
狩魔冥:昨天我已經對木下的住宅作了搜查!

法官:結果呢?
狩魔冥:不用說了吧。如果發現胸像,木下就不會作為證人出庭了。在證人的房間中並沒有馬庫斯的胸像……兇器至今下落不明。
木下:聽到了嗎?成步堂先生,我的房間裏沒有胸像。
法官:辯方的反證還差一步。
狩魔冥:辛苦了……
木下:對不起了,成步堂
……
法官:那麼,對證人的詢問,到此結束!(擊槌)

真霄:等一下!!馬庫斯的胸像在什麼地方……辯方已經準備了立證。(成步堂,拜託!一定不能輸)
法官:嗯?
狩魔冥:什麼?
成步堂:你說什麼!!
狩魔冥:(鞭打辯方席)為什麼最吃驚的反倒是你!
法官:那麼,辯護人……請問……
木下:(難道……不,他不可能知道的)

狩魔冥:兇器……馬庫斯的胸像,現在在哪里?
成步堂:當然,在這個法庭內!
法官:當然?
成步堂:說得再清楚一點,就在這裏!木下,對不起,請把輪椅上的圍毯拿下來。
木下:(逗鳥玩)我沒聽清楚,成步堂。
成步堂:你的身材高大,輪椅的尺寸也大,在圍毯下面藏一個胸像是輕而易舉的吧?

木下:(笑)呵呵呵,成步堂,你很喜歡開玩笑嘛……
成步堂:了不起,在這種狀況下還笑得出來,。但是,胸像應該就在那裏。因為你不能1個人離開宿舍,而昨天,狩魔檢察官又持搜查令去你住處搜查。一旦作為兇器的胸像被發現就全完了,匆忙之間能夠藏匿的地方就只有1……輪椅之中。

木下:……精彩。我認輸了。不愧是職業水準……你們兩個。狩魔檢察官,我想問你……為什麼昨天匆忙來搜查我的住宅?決定性的證據有兩個……披風和馬庫斯的胸像。披風和垃圾一起燒掉了,但胸像卻不行。因為你的突然到來,我只有將其藏匿……能藏的地方只有這個輪椅。連這一點你也估算到了嗎?我完全中計了,陷入你們殘酷的圈套之中。一旦在法庭上發現兇器,我就無話可說了。我徹底輸了,成步堂、狩魔檢察官。
狩魔冥:(我竟然又輸給他了!匆忙去搜查是因為……
法官:終於真相大白了。木下……是你殺害了立見七百人?
木下:是的,是我幹的。起因是弟弟一平為了引起米莉卡的注意而作的一個惡作劇。一天,弟弟向米莉卡撒了胡椒粉,令米莉卡打了大噴嚏,被大家當眾取笑。於是,她用圍巾向弟弟回敬。其實她對弟弟並無惡意,僅僅是讓弟弟打噴嚏而已……可是我,無論如何都不會原諒她!她永遠都不會明白自己到底做了什麼!居然相信什麼弟弟成為了星星那樣的傻話,一直在天真地傻笑!無論如何……我都無法忍受!
法官:某種意義上,你也是受害者。
木下:(流淚)不,我只是個殺人犯。最初想要自殺,後來想自首……但是,現在我還不能消失。所以,才讓馬庫斯頂罪!馬庫斯,對不起了……

法官:不可思議的案件,簡直像是看了一場馬戲表演。已經沒有爭辯的餘地。現在對被告宣判——無罪!


=證言詢問= 
詢問開始前,法官會問你是否需要詢問,選擇哪一項都可以。
 選もちろん尋問する,接下來對所有證詞進行詢問。
 選もちろん尋問しない則直接跳過詢問階段。

法庭答辯:
1.
對殺害動機的立證:選擇第二項「もちろん、できない」
2.
アクロ想要殺害的人是:「ミリカ」
3.
對米莉卡抱有敵意的證據:「張り紙」
4.
半年前的事件:選擇第二項もちろん知っている
5.
事件決定性的證據:「調味料の小ビン」

6.
立見裏香所害之人:「バット」
7.
バット的事故:選擇第二項ただの事故ではなかった
8.
咬人的原因:「スカーフ」

9.
證物在哪里:選擇任意一項選擇第三項法廷內のどこか”→選擇第三項證人席


=
閉庭後=

成步堂安慰痛哭失聲的米莉卡,告訴她剛才木下所說的現在我還不能消失並不意味地他還想向米莉卡復仇,而是想親眼看到弟弟一平蘇醒。米莉卡則表示自己要守護在一平身邊,直到一平睜開雙眼和木下重逢的那一天……


木下還想向米莉卡復仇:選擇第二項それはちがう
木下的真實想法:提出人物「バット」

 

4話 「再見,逆轉」
 

*事件概要*

320日】
成步堂與真宵接受動作演員荷星三郎的邀請,帶上春美參加英雄的英雄蒙面超人的頒獎大會。此次大會的冠軍為《大江戶戰士》的蒙面遊俠·丙,據說在頒獎結束後的記者招待會上,冠軍蒙面遊俠·丙的扮演演員王都樓真悟有告白要宣佈。
 

大家到達記者招待會現場時發現招待會已經意外終止,原來在記者招待會之前的休息期間,扮演忍者南迦的演員藤見野被人殺害,王都樓真悟作為重大嫌疑被捕。

一不明身份人士用對講機告知成步堂,真宵被其綁架,交換條件是要成步堂為王都樓辯護,並使其在開庭當天無罪釋放。


*事件檔案*

相關人物: 藤見野トサオ(動作演員,被害者) 王都樓真悟(動作演員,被告)  
大場香(警衛員)    華宮霧緒(王都樓經紀人)
      荷星三郎(動作演員)    天野由利恵(華宮霧緒的老師,已故)
  大澤木夏美(攝影師)  

案發時間:在頒獎結束後,記者招待會開始前的休息期間
案發地點:藤見野的休息室
案發現場:藤見野胸口刺有一把小刀,低頭坐在休息室一角,現場的場面相當混亂


*調查*

地 點     人 物     備註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控え室前ろうか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獲得「記者會見の整理券」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すみれの間

控え室前ろうか 系鋸圭介 獲得人物檔案「王都樓真悟」

ホテルロビー 荷星三郎 獲得「トランシーバー」

拘留所 王都樓真悟 出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和「トランシーバー」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話題封鎖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澤木ナツミ 出示「ナツミのカメラ」 話題封鎖

王都樓控え室 華宮霧緒 出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人物檔案「藤見野イサオ」 話題封鎖

藤見野の控え室 系鋸圭介 獲得「ホテルの見取り圖」、「現場寫真」
 
調查吉它箱和玻璃杯 「ギターケース」、「グラス」

グラス 狩魔冥 調查桌子上的簽名板「サイン色紙」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出示「華宮霧緒 獲得「雜誌の記事」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封鎖解除「サイン色紙」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沢木  封鎖解除「華宮霧緒」、「雜誌の記事」

員警署刑事課 系鋸圭介 出示「雜誌の記事」

禦劍憐侍 獲得「天野由利惠」、「自殺の報告書」
出示「自殺の報告書」、獲得「自殺未遂の報告書」

王都樓の控え室 華宮霧緒 封鎖解除「雜誌の記事」、「天野由利恵自殺の報告書」、「自殺未遂の報告書」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綾裏千尋

???? 調查地上的卡片,調查門


*調查概要*

>成步堂找到刑事說明情況後回到事務所,整理好心緒前往拘留所會見王都樓。王都樓在一開始回答時回避開了所有問題,直到成步堂將「トランツーバー」和「記者會見の整理券」擺在他面前,王都樓才表示願意合作。使用勾玉從他口中得到確實沒有殺藤見野後,成步堂松了一口氣。

>成步堂回到案發現場,警衛員大場カオル自稱目擊了現場,但不肯透露半點口風。來到走廊大沢木夏美正因為丟了高級像機而煩惱,她也不願多說。

>來到案發現場藤見野的休息室,成步堂得到圭介刑事的通力合作。調查右側房間桌上的玻璃杯和地上的提琴盒後將證物提交給刑事,刑事大為讚賞。正當他要把案情詳細情況告之時一種奇怪的嗶嗶聲響了起來,狩魔冥檢查官突然出現把刑事帶走,臨走時刑事悄聲吩咐等一會兒到警察局去找他。

>成步堂無意間注意到桌上放有一個簽名板,隨即將它收起。回到門口找到大場(使用勾玉、出示簽名板)得知王都樓的經濟人華宮霧緒與被害者關係非同一般。回到宴會廳,對荷星三郎(出示華宮霧緒)得知一名叫K·K的女子與藤見野秘密約會的花邊新聞曾被登在雜誌上,而華宮霧緒應該就是那名女子。

>回到走廊對大沢木使用勾玉,(出示人物「華宮霧緒」、出示「雜誌記事」),她承認就是為了得到花邊新聞才來這裏跟蹤霧緒,可是攝下現場照片的像機卻已丟失。

>在警察局,成步堂得到刑事提供的證言與證據,(使用霧緒人物畫像與「雜誌記事」後出現第三個問題尋問「天理由利惠」)天理由利惠是藤見野的經濟人,在一年前突然自殺。此時狩魔冥檢查官又一次出面阻止,正在鬧得不可開交時禦劍憐侍突然出現。    
  
>禦劍憐侍顯然對此案相當瞭解。(使用天野由利惠人物像,尋問「消失的遺書」,使用天野的自殺報告書,使用霧緒的自殺報告書,尋問「依存」)一年前,天野由利惠自殺現場的第一位發現者正是其未婚夫藤見野,由於沒能找到遺書,所以自殺的原因至今不明。因為對天野由利惠老師有異常的依賴心理,精神崩潰的華宮霧緒自殺未遂。

>回到王都樓休息室正好遇到狩魔冥,她在厲聲警告霧緒好好考慮後離開。(出示藤見野的人物像、尋問「殺人動機」、使用勾玉、使用「雜誌記事」、天理由利惠人物像、天理由利惠的自殺報告書、華宮霧緒的自殺未遂報告書)在事實面前,霧緒承認自己是個依賴心很重的人,接近藤見野也是為了得到天理由利惠的消失的遺書。成步堂對她手中不時玩弄的小卡片產生了好奇,上面只印有一個不明所以的圖樣。

>回到事務所,對講機的鈴聲再次響起,對方重複了要求後切斷了電話。千尋借用春美的身體現身,她會在法庭上協助成步堂。與此同時,真宵在漆黑的地下室裏找到一枚卡片,並用它打開了鎖住的房間……


*關鍵情報*

1.成步堂對王都樓使用勾玉,證實他確實沒有殺害被害者藤見野。
2.
案發時王都樓穿著演出服獨自在自己的休息室睡覺,對記者招待會一無所知。
3.
攝影師大沢木夏美拍有案發現場的照片的高級像機被盜。
4.
王都樓的女經濟人華宮霧緒與被害者藤見野,在深夜見面的照片曾經被當成花邊新聞,登在雜誌上。
5.
一年前,華宮霧緒的老師天野由利惠在結婚的三天前突然自殺,可是沒有找到她的遺書。
6.
同樣在一年前,華宮霧緒因對老師非常依賴,在老師的死後自殺未遂。直到現在華宮霧緒仍非常介意此事,她表示如果成步堂在法庭上說出來的話,她會自殺。
7.
華宮霧緒是為了找到老師消失的遺書,才刻意接近自殺事件的發現者:老師的未婚夫——被害者藤見野。
8.
華宮霧緒手中總是不時的玩著一張小卡片,上面印有一個古怪的圖樣……


*法庭前篇*

322日 上午 947分 地方裁判所 被告人第3休息室

對講機的鈴聲再次響起,對方對成步堂的辯護實力並不怎麼在意,因為他有必勝的把握,到時候會送一份禮物給成步堂。

322日 上午10點 地方裁判所 第3法庭

法庭準時開庭,檢查官狩魔冥並沒有到場,正在眾人疑惑之時突然傳來狩魔冥被槍擊的消息,原來這就是綁架犯送給成步堂必勝的禮物。在檢方檢查官缺席的情況下,禦劍憐侍自願成為此案的檢查官。


*法庭答辯*

被告:王都樓真悟
辯護律師:成步堂龍一

被害者:藤見野トサオ
檢察官:禦劍憐侍


證言一
~
事件的要點~(證人:系鋸圭介)
1.
命案發生在英雄的英雄頒獎儀式之後。
2.
在死者的休息室裏發現被害者藤見野的屍體。
3.
死因鑒定是他殺。
4.
最初警方以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點。
5.
但後來發現吉他箱與此案無關。


詢問3.死因鑒定是他殺。
圭介:死者是被人用圍巾勒住頸部窒息身亡的。
成步堂:那麼,小刀是……
圭介:是在死者死後刺入的,大概是為了確認受害者是否已死。
法官:看來犯人是個行事謹慎的人。

詢問4.最初警方以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點。
成步堂:為什麼後來排除了吉它箱的嫌疑呢?
圭介:純紅色吉它只是死者所扮演的忍者南迦的一個商業標誌,吉它本身沒有什麼特別。
法官:或許此案是狂熱fans所為?
圭介:警方也曾經懷疑過這一點,但是吉它箱上只有被害者的指紋。

證言詢問:
3句>>詢問獲得證物「藤見野トサオ解剖記錄」
4句>>詢問更新證物「ギターケース」(有被害者指紋)


證言二
~
逮捕王都樓的理由~(證人:系鋸圭介)
1.
王都樓與被害者藤見野一直是競爭對手。
2.
兩人不合是出了名的,有作案動機。
3.
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是忍者南迦的鈕扣。
4.
從死者衣服上拽下來的鈕扣在王都樓的演出服中被發現。
5.
而且,兇器小刀上清晰地印有被告的指紋。
6.
很明顯被告是在案發前買了小刀……蓄意殺人!


法官:在兇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紋?
圭介:小刀上佈滿了被告的指紋。
成步堂:哼!這些證據簡直是漏洞百出!
禦劍:別嘴硬了,成步堂律師,請馬上開始你徒勞的詢問吧。

詢問3.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是忍者南迦的鈕扣。
成步堂:斷定這枚鈕扣是被害者的鈕扣的依據是什麼?
圭介:什麼意思?
成步堂:鈕扣是從忍者南迦的衣服上扯下來的。是否有確鑿的證據?
圭介:嗯……這個鈕扣看起來不是和死者身上一模一樣嗎?(笑)
成步堂:(盯著對方)……
圭介:因為上面有被害者的血。

成步堂:有可能是他人嫁禍。
圭介:禦劍檢察官!你幫幫忙吧!
禦劍:線。
成步堂:嗯?
禦劍:鈕扣是靠線縫在衣服上的。經法醫證實,死者衣服殘留的鈕扣絲線與被告身上所發現的鈕扣的絲線介面部分完全吻合。
圭介:(大喜)是啊!
成步堂:嗚……
千尋:不愧為禦劍檢察官,簡直無懈可擊。


詢問6.很明顯是被告在案發前買了小刀……蓄意殺人!
成步堂:(使用「ナイフ」)那把小刀不是買的,請仔細看清楚刀柄。
法官:上面刻印著邦德”……
圭介:邦德……?好像在哪里聽到過。

成步堂:這是殺人現場飯店的名字!(汗)
圭介:……啊!
成步堂:兇器是邦德飯店的!這就證明犯人並非計畫內殺人!
禦劍:(冷笑)呵呵呵……小刀的確是飯店的,員警中不會有連這點都沒注意到的傻瓜。
圭介:(嘟囔)我就沒有注意到。
禦劍:案發前所有人都在自己的房間用餐,其實只要留心觀察被告與被害者的休息室就會發現,被告房間有一把餐刀不見了,而這把小刀正是王都樓的餐刀!
成步堂:唔!(語塞)
禦劍:王都樓拿著一把刀去被害者的休息室,是何企圖已經不言自明。所以檢方認為被告的犯罪完全是有計劃的。(一個歐式行禮)
(全場譁然)
法官:不愧為禦劍檢察官,非常精彩。
禦劍:可以斷言,再繼續審理下去已經毫無意義。不過,如果辯護方能提出旗鼓相當的證據就另當別論。
成步堂:(提示證物玻璃杯)請仔細看一下現場的照片!案發殺人現場一片狼籍,不但花瓶打碎了,化妝品也都散落在地上,這些物品原先都應該是放在梳粧檯上的。梳粧檯上所有的物品都掉在地上,偏偏這個看上去重心極為不穩的玻璃杯沒有倒下!(拍案)這就是疑點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的意見如何?
禦劍:玻璃杯有可能是別人放上去的。比如,命案現場的第一位發現者華宮霧緒,她看到屍體後大吃一驚,不自覺地將手裏的杯子放下。
成步堂:(拍案)辯方不能接受這種推測,既然檢方推測是發現者放置的,那麼就請出示證據!
法官:這次反過來了。禦劍檢察官,檢方推測的證據是什麼?
禦劍:我和辯護人不同,不會說沒有根據的話。
成步堂:……什麼!
禦劍:(冷笑)檢方已調查過玻璃杯,上面只有一個人的指紋。此人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被害者,而是第一發現者——華宮霧緒。


證言詢問:
2句>>詢問「ナイフ」

(大場香著宇宙服和玩具槍登上證人台)
禦劍:證人,報出名字和職業……
大場:
……
禦劍:……(拍案)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大場:小禦呀,1年不見了,好想你呀!今天索性就什麼事都說了吧,不管有的事還是沒有的事……
法官:(驚)證人,只講有的事就可以了。

禦劍:證人于事件當夜在案發現場飯店擔任警衛員。請講述事件當夜你所目擊的情況……

證言三
~
目擊之事~(證人:大場香)
1.
頒獎儀式結束後我在休息室前溜達。
2.
因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3.
由於工作在身一直不能去。
4.
忽然發現一個男人由藤劍野的休息室走出來。
5.
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傢伙偷偷溜出來了。


詢問1.頒獎儀式結束後我在休息室前溜達。
成步堂:證人所擔當的是哪里的警備?
大場:前廳。那裏正在製作無聊至極的冠軍英雄的SHOW舞臺。這本該是小藤的舞臺!可惡!我才不去幫忙,還去拆下了很多螺絲釘。
成步堂:(汗)

詢問2.因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成步堂:請問證人介意的事是什麼?
大場:沒什麼大不了的,那是阿姨和小藤兩個人的小··密。你說是吧,小禦。
法官:禦劍檢察官,請問……
禦劍:我也是頭一次聽說。

詢問3.由於工作在身一直不能去。
成步堂:那麼,當時有多少人出入休息室呢?
大場:(大怒)我怎麼會知道?!阿姨不是為了數數而活著的!阿姨自己的年歲也只數到20

詢問5.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傢伙偷偷溜出來了。
成步堂:證人,請詳細描述你當時所看到的被告的衣著!
大場:真是麻煩,他穿怎樣都無所謂吧。
成步堂:證人必須提供確切的證言!
大場: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看得人家芳心萌動……
法官:成步堂,剛才的證言重要嗎?

成步堂:(拍案)當然重要!
禦劍:(拍案)這種不著邊際的無聊證言,哪里重要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讓證人將剛才的發言追加入證言。
法官:嗯,好吧。證人請加進這一句證言。

質問6.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
成步堂:(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證人認得這個嗎?
大場:這是忍者南迦的第2個紐扣!快給我!快給我!不給我的話就……(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請注意,這是在王都樓的演出服裏發現的。
大場:是啊是啊!這就是王都樓是犯人的鐵證。
成步堂:可是證人,剛才你的證言是這樣說的,看到被告穿著摩托車服
大場:(大驚失色)你……你怎麼能以人的穿著做判斷!如果阿姨穿上時髦的晚禮服不也會光彩照人嗎?為了不打破孩子們的夢想,我才穿著這麼傻的衣服忍耐。你的穿戴不也毫無品味嗎?你應該多向小禦的學習……(越說越快,之後掏出玩具槍射擊)
法官:(擊槌)請等一下!你所看到的並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蒙面遊俠!
大場:或許是吧,反正哪個都一樣……
成步堂:證人!這點極為重要!

大場:(作可愛狀)是嗎?小禦。
禦劍:是有點參考價值。

證言詢問:
5句>>詢問選擇第3その人物の衣服”→選擇第2もちろん重要”→增加證言6
6句>>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證言四
~
有關目擊之人~(證人:大場香)
1.
王都樓、王都樓……啊!阿姨想起來了!
2.
蒙面遊俠、蒙面遊俠的扮演者就是他!
3.
大概穿演出服比較方便吧。
4.
因為其後有冠軍頒獎紀念SHOW
5.
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遊俠的裝束。

質問5.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遊俠的裝束。
成步堂:我反對!(提出「ナイフ」)請看這把餐刀。
大場:如果你以為拿那種東西就能把阿姨嚇倒,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成步堂:(汗)我不是那個意思……
法官:這是作為兇器的餐刀?怎麼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把餐刀成為重要證物的依據是什麼?
法官:那還用說?是因為上面有被告的指紋。
成步堂:倘若被告犯罪時穿著蒙面遊俠演出服……(拍案)那麼就不該在這把餐刀上留下指紋!上面的指紋反而會被手套抹掉!
禦劍:或許是被告摘下演出服的手套後行刺的!
成步堂:檢方的推測根本立不住腳!為什麼要多此一舉?難道是為了特意在兇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紋嗎?
 

禦劍:只有一個可能!
成步堂:恭聽你的高見!
禦劍:被告人穿著蒙面遊俠的衣服前往被害者的休息室時還未想殺人,或許只是打算協商頒獎紀念SHOW的事。所以,當時他脫下了蒙面遊俠演出服!但是被告人和被害人關係的惡劣程度已經是出了名的,結果可想而知……
成步堂:(拍案)這一解釋與此前你的發言自相矛盾!

禦劍:怎麼講?
成步堂:首先,為了迎合你的解釋,假定王都樓就是犯人。接下來假設你所推測犯人進入休息室時還沒有動殺機是正確的,那麼就會產生矛盾:這把餐刀本來是王都樓就餐時用的,不存殺意的王都樓會手持餐刀去休息室拜訪藤見野嗎?檢方的解釋完全自相矛盾!
(法庭譁然)

成步堂:還有一點!如果犯人身著演出服行兇,餐刀上就會留下手套的痕跡,而不可能遍佈王都樓的指紋!也就是說,(拍案)那把餐刀只是真正的犯人嫁禍王都樓的偽證!
禦劍:檢方反對!辯方律師的說辭太牽強了!
成步堂:辯方反對檢方提出的異議!既然檢方的證人目擊到犯人是蒙面遊俠,那麼作為兇器的餐刀上就不應該留有王都樓的指紋!
法官:……證人,你看見的真是蒙面遊俠嗎?
大場:是啊。我最開始確實給忘了……
成步堂:竟然能把蒙面遊俠認成王都樓!

大場:我也沒法子!因為阿姨在休息室附近溜達,畢竟不是為了等蒙面遊俠……
成步堂:那麼,你究竟在等誰呢?

大場:哼!這可就是警衛機密了!
成步堂:你所等的人不就是她嗎?(提出人物「華宮霧緒」)
法官:這個人是……
成步堂:華宮霧緒,王都樓的經紀人。

法官:但是,為什麼被告的經紀人和被害者……
禦劍:最近,外面有這種流言。(遞過報紙)
法官:哦?竟有這種事!經紀人K·K小姐指的是誰?

禦劍:應該是指華宮霧緒,至少證人是這樣認為的。
大場:哼,索性就把阿姨的絕密任務都抖落出來吧。那天阿姨得到了某個情報……絕密,所以便去調查……絕密。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以為證人有必要為此做出證言嗎?
禦劍:我沒什麼興趣……不過但聽無妨。
法官:那麼,證人。請就絕密情報提供證言。
大場:你們作好準備吧!(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該誰做準備呀?汗)

證言詢問:
5句>>提出「ナイフ」2選擇第2ムジュンしている”→選擇第2王都樓に罪を著せるため


證言五
~
絕密情報~(證人:大場香)
1.
那個王都樓是個卑鄙小人!
2.
他想讓藤見野陷入醜聞,身敗名裂!
3.
他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去勾引藤見野!
4.
阿姨不得不站出來干涉!
5.
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法官:被告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勾引藤見野……真讓人不快啊。
大場:偉人不是也說過真實就是些讓人不快的東西
成步堂:(沒聽說過)

詢問5.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成步堂:請等一下!如果是沒有人知道的絕密情報!(拍案)那你為什麼會知道?
大場:這是秘密!你用那種眼神看我,阿姨怎麼能告訴你!
成步堂:我再問一遍,這個絕密情報你為何會知道?
大場:(怒)不許用那種憐憫的眼神看人家!!
成步堂:自稱記者的大澤木夏美在事件當夜遺失了一張紙條,那張紙條上記載著她對被害者與華宮霧緒的關係的想像。 證人就是通過這點得知所謂的絕密情報的。
大場:啊……那麼這張紙就沒有意義了!(隨手掏出紙片)
成步堂:啊,那張紙是……
大場:(馬上收回紙片)啊……錯了!!
法官:難道你拿了夏美小姐的紙條?
大場:阿姨是藤見野的大fans!那個頭髮亂蓬蓬的恬不知恥的小妞說什麼王都樓的陰謀!高興得什麼似的,所以我才查驗了一下她究竟寫了什麼。
在場所有人:……
大場:(作可愛狀)你要相信我!小禦!

禦劍:(倒)
大場:只是人家女孩子一時偶發的好奇心!除了這張紙片,人家沒拿過別的東西!
禦劍:請不要模仿小女生講話!
法官:只是一張紙,大可不必深究了。
成步堂:(拍案)證人!你偷的就只是那張紙條嗎?
大場:(怒)什麼!!!你是怎麼聽別人講話的!我只不過是偶然拾到別人扔的紙團而已!
成步堂:你在說謊!證人!你拿的不僅僅只是一張紙片!(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那張紙條應該是放在像機盒裏的!
法官:像機?
成步堂:昨天,夏美大吵大鬧地說定價16萬日元的像機不見了!既然紙條在你那裏,那麼像機也應該是你拿的!
大場:嘿嘿……曝光了……你要找的像機是這個吧?(拿出像機)
成步堂:(汗)你……
大場:阿姨也是正常人啊!也要一日三餐!也要拿別人的東西!

法官:那是不一樣的。
大場:阿姨看那個女人的名片上寫著具有惡趣味的攝影師!不知道她會拍出怎樣的照片,於是我才以警衛的名義予以沒收!當然是秘密行動!
法官:請馬上檢查一下像機!…………禦劍檢察官,結果怎樣?
禦劍:只有1張和事件有關的照片。(提出照片)
法官:這是……蒙面遊俠!看來證人沒有說謊。
禦劍:雖然沒有照片中的蒙面遊俠是被告的證據,但王都樓在紀錄中的證言曾經說過直到被捕為止,沒有脫過演出服
法官:我想證據已經充分。辯護人以為如何?最後再聽一下你的意見。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這張照片存在著重大疑點!
禦劍:(笑)又來了,我早就知道你會來這一手的,成步堂辯護人。
法官:為什麼?
禦劍:因為如果辯方認可這張照片,就沒有反駁的餘地了,辯方才不得不被迫提出異議 。
法官:是這樣嗎,辯護人?立反證的機會只給你1次,足夠了吧。
成步堂:這張照片上的蒙面遊俠不可能是王都樓!
法官:什麼!
禦劍:我反對!請辯方拿出證據。
成步堂:請看蒙面遊俠的海報,注意褲腳部分。
法官:能看見襪子……
成步堂:(點頭)對!但是,請再看一下照片!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褲腳!照片中的蒙面遊俠的褲子是拖在地上的!(拍案 )也就是說,照片中扮成蒙面遊俠的人比被告個子矮!

(法庭譁然)
禦劍:………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沒有什麼要說的嗎?如果照片上的人不是王都樓真悟的話,那檢方的主張就完全站不腳了!

禦劍:請問辯方知道這張照片上的人是誰嗎?
成步堂:(提出人物「華宮霧緒」)這是可能性最高的人。
禦劍:為什麼?
成步堂:首先,她個子矮。再者,可以自由出入藤見野的休息室。而且她與王都樓一起就餐 ,可以拿到附有王都樓指紋 的餐刀。
禦劍:你想說什麼?辯護人。
成步堂:(拍案)辯方告發華宮霧緒殺害了藤見野!
(法庭譁然)
法官:本法庭將傳喚華宮霧緒!在沒有聽到她的證言前,無法下判決!那麼,在明天的審理中聽取華宮霧緒的證言。
成步堂:我反對!請繼續審理!辯方要求今日宣判!
法官:不可能。華宮霧緒本人不在這裏……
禦劍: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也要求繼續審理。

法官:可是……
禦劍:成步堂告發霧緒,本來就在我的預料之中,只是比我預計的慢了20分鐘。

成步堂:(汗)你說什麼!
禦劍:華宮霧緒,現在在檢方的等候室,等待作為下一證人出庭作證。

證言詢問:
5句>>詢問選擇第二項證據品をつきつける

法庭答辯: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選擇第一項さらにシメ上げる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選擇第二項特に異議あり
指示褲腳部分

提出人物「華宮霧緒」
選擇第二項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同日 下午 225分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禦劍:請在藤見野的休息室發現事件的第一發現者——華宮霧緒入庭。
(華宮霧緒走上證人席)

禦劍:證人的職業是……
霧緒:被告王都樓真悟的經紀人。

法官:那麼……
霧緒:在此之前,我想先聲明一點。大家好像對被害者和我的關係感興趣,最近的週刊雜誌也登載過。

禦劍:那就請講吧,你與被害者的關係。
霧緒:我與死去的藤見野曾經拍拖,儘管知道他是王都樓的競爭對手,但我們只是私人交往。我沒有殺他。
禦劍:誰也沒說是你殺的。
霧緒:好像有人說了。
成步堂:……
禦劍:那麼,開始作證吧。

證言六
~
事件發現~(證人:華宮霧緒)
1.
到了SHOW的時間,我去休息室叫王都樓過去。
2.
順便去了一趟藤見野的休息室。
3.
看到藤見野死了,我大受打擊……
4.
我當時看到的情景和現場照片完全一樣。

5.
看上去他像是昏了過去,我倒了杯果汁。
 

詢問3.看到藤見野死了,我大受打擊……
成步堂:大受打擊

霧緒:不可以嗎?
禦劍:突然看見死屍,無論什麼人都會受到打擊。再加上證人既年輕又漂亮……這並不奇怪吧?
法官:是啊。
成步堂:(這和年輕漂亮有什麼關係?汗)

成步堂:證人,再確認一下你的證言。你當時發現死屍受到很大打擊,然後倒了一杯果汁。
霧緒:那時我頭腦中一片空白。
成步堂:可是從證言中怎麼也感覺不到你當時驚慌的樣子。
霧緒:你憑什麼這樣講?我在慌亂時也會出錯的,就像……
成步堂:就像什麼?

霧緒:沒什麼。
成步堂:(拍案)證人!請如實回答,你當時出了什麼錯?
禦劍:證人,請講吧,我也很想知道。
霧緒:對不起,我實在說不出口……我將玻璃杯放到梳粧檯上時,不慎將花瓶打破了……
(全場譁然)

法官:現場地上的那些陶瓷碎片,原來是花瓶。
禦劍:(拍案)這麼重要的事你為什麼要隱瞞?
霧緒:對不起,因為現場一片狼籍,我想花瓶也只不過是其中之一……
法官:請添加證言。

霧緒:是。不過,其他東西我沒有碰過。

質問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成步堂:花瓶掉在吉它箱上,你肯定嗎?

霧緒:有什麼問題嗎?
成步堂:豈止是什麼問題,這是非常大的問題!(拍案)這個吉它箱只有箱蓋部分被水浸濕。霧緒!剛才你的證言說花瓶掉到吉他箱上!如果當時空吉它箱是開著放在原地的話,那麼濕的地方就不僅僅是箱蓋,吉它箱裏面也應該被水浸濕!
(法庭譁然)
成步堂:這個吉他箱還有一個奇怪的地方。請看現場照片,花瓶的碎片散落在吉它箱附近的地板上到處都是,而吉它箱內卻一片都沒有。倘若花瓶掉下時箱子是打開的……(拍案)那麼花瓶的碎片就應該也落入箱內!
霧緒:啊……
禦劍:檢方反對辯方律師對證言做這種無謂的猜疑!成步堂!你借題發揮究竟想說什麼?頂多不就是證人碰落花瓶時吉他箱是關閉的!

成步堂:這個空吉它箱就是此次事件的重點!(拍案)
禦劍:哈!大言不慚的傢伙……

證言詢問:
3句>>詢問
4句>>詢問
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增加證言6
6.
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
4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一項重要


證言七
~
關於吉它箱~(證人:華宮霧緒)
1.
因為當時我大受打擊,所以沒記清楚。
2.
箱子大概是我打開的,應該是在打碎花瓶之後。
3.
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4.
至於為什麼打開箱子……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質問3.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成步堂:辯方提出質疑!當時證人應該並沒有打開過吉它箱!(拍案)因為這個吉他箱上只有被害者一個人的指紋!
霧緒:因為我正好戴著手套。
法官:當時你為什麼會戴著手套?
霧緒:那天晚上有頒獎儀式,我必須穿禮服出席,所以才戴了薄手套。
成步堂:你戴著手套?那就奇怪了。
霧緒:有什麼奇怪的?
成步堂:如果你當時戴著手套,這個玻璃杯上為什麼會清晰地留下你的指紋?難道你在當時是先摘下手套往玻璃杯裏倒果汁,再戴上手套打開吉它箱的嗎?(拍案)為什麼你的行為如此失常?
霧緒:……!(眼鏡掉落)
(法庭譁然)
禦劍:檢方提出抗議!法官大人!這是成步堂律師的一慣伎倆,總將證言導向無關緊要的地方來蒙混過關……
成步堂:這決非無關緊要的地方,法官大人!請回憶證言!如果真如霧緒的所說碰倒了花瓶掉在吉它箱上,那麼案發 時吉它箱應該一直關著!但現場照片上吉它箱已經完全敞開!

禦劍:既然你這麼說,想必是有可以立證的理由了!(拍案)請問……吉它箱為什麼被打開?
成步堂:放入吉它箱裏面的東西,有可能不是紅色的吉他。
禦劍:(拍案)你的意思是箱子不是空的
成步堂:(提出「ナツミの寫真」)不錯,吉它箱裏所放的是蒙面遊俠·丙的演出服!
禦劍:什麼……
(法庭譁然)
成步堂:當時證人打開吉它箱是為了取出演出服穿上,不以真相目示人逃離現場。

霧緒:……
禦劍:你有證據嗎?
成步堂:攝影師拍到的當時的照片可以為證。
法官:嗯……真凶藏進演出服裏逃離現場……
禦劍:等一等!檢方不能認可這個推測!王都樓沒有脫演出服在自己的休息室內睡覺!(拍案)為什麼演出服又出現在被害者休息室?

法官:是啊……確實不可思議。辯護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成步堂:吉它箱中的演出服當然是另一套衣服。
法官:你是說,案發當夜在邦德飯店有兩套蒙面遊俠演出服!
成步堂:正是如此。
法官:而且,還放在被害人的吉它箱裏……
禦劍:(拍案)也就是說是被害者藤見野特意帶的!

(法庭譁然)
法官:被害者藤見野是《忍者南迦》的扮演者,他偷偷準備蒙面遊俠的演出服做什麼?
成步堂:(摸後腦勺)這個嘛……
禦劍:(倒)你怎麼到現在才想?難道你一直都是一邊分析案情,一邊為自己的被告人辯護的嗎?

成步堂:(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案發當夜,演出節目結束後,冠軍王都樓將舉辦記者招待會,據說王都樓有事告白。但是,不可思議的是……王都樓本人卻對告白之事一無所知。
法官:這是怎麼回事?
成步堂:答案只有一個:記者會見是別人特意安排的!(拍案)而此人正是被害者藤見野!第2件蒙面遊俠的演出服也是為此準備的!在案發當夜,藤見野想扮成王都樓會見記者!
(法庭譁然)
法官:可是,為什麼被害者要這麼做?
成步堂:這點還不清楚,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會見的內容。
禦劍:也就是說,關鍵是王都樓要告白什麼,告白即告白者要坦白自己的事。
成步堂:很有可能是藤見野想要冒充王都樓,向記者們公開對王都樓真悟的不利的事!
禦劍:如果真是那樣……與其說是告白,還不如說是自白
霧緒:讓你們說對了,那場記者會見是藤見野安排的。
(法庭譁然)
法官:證人!請詳細說明!
霧緒:拜託藤見野安排記者會見的人是我,準備第2個蒙面遊俠演出服的也是我,這個告白方案是我和藤見野一起策劃的。藤見野將全部賭注都壓在《忍者南迦》上,如果不能得到今年的大獎,那就只有讓王都樓自已下臺。因為藤見野手中掌握著能夠斷送王都樓演藝生命的秘密!
法官:證人!王都樓的秘密究竟是什麼?
霧緒:那是藤見野說的……我也不知道。
法官:是嗎。
霧緒:或許我已經被大家懷疑。但這也是沒法子的事,因為我要保護王都樓真悟……

證言詢問:
2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二項そんなはずはない”→提出「グラス」

法庭答辯:
提出「蒙面遊俠丙」or「ナツミの寫真」
選擇第二項別の著ぐるみを用意
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


證言八
~
保護王都樓~(證人:華宮霧緒)
1.
在看到現場的一瞬間,我就知道王都樓是犯人。
2.
因為王都樓無論如何都必須殺藤見野。
3.
再加上,他又沒有不在場證明。
4.
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4.
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鬥中被王都樓扯下。(證言修正)
5.
作為王都樓的經紀人,我必須要保護他。

詢問4.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成步堂:餐刀並不是決定性證物!餐刀上附著的指紋有可能是偽造的!
霧緒:那麼紐扣呢?從現場狀況可以看得出來被害者和犯人發生過爭鬥,爭鬥中犯人將忍者南迦的紐扣扯掉,紐扣是從王都樓的衣服裏找到的吧。這應該是決定性的證據。
成步堂:(受打擊)
法官:又被駁倒了,辯護人。
成步堂:不、不管怎樣,餐刀不能成為證據!請修正證言!
霧緒:還沒見過這麼不能坦率認輸的人。
(證言修正為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鬥中被王都樓扯下
成步堂:這是被害者的解剖紀錄,死因是被圍巾勒死
霧緒:(驚)勒死?……
成步堂:被害者是死亡後才被刀刺中的,而紐扣上的血是餐刀刺中後流出的血,這就說明紐扣被扯掉的確切時間
……
禦劍:是在餐刀刺入後
……
成步堂:不錯!霧緒小姐,這個紐扣是從死人身上硬扯下來的,沒錯吧!

(法庭譁然)
禦劍:(拍案)檢方抗議辯護人誘導性的提問,就算紐扣的確是被害者死後扯下的又怎樣?有什麼不同嗎?

成步堂:那麼,能請教你一個問題嗎?禦劍檢察官。犯人將紐扣扯下的目的是什麼?
禦劍:目的……
成步堂:既然紐扣不是在爭鬥中被扯下的,而是犯人特意從死人身上揪下的。這麼做當然應該有其特殊的目的。

禦劍:……
成步堂:犯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讓王都樓頂罪。沒有哪個犯人會將特意揪下來的紐扣放進自己的衣裝吧?我的當事人王都樓陷入了真正的犯人設計好的圈套中!(拍案)

法官:那麼辯方律師,辯方認為嫁禍王都樓的人是誰?
成步堂:就是證人華宮霧緒!法官大人!辯方告發華宮霧緒才是殺害藤見野的真凶!
霧緒:你說什麼!
(法庭譁然)
法官:成步堂律師,人命關天,辯方有什麼證據嗎?
成步堂:(拍案)一切證據都指向華宮霧緒是犯人!餐刀是被害者被圍巾勒死後刺的,這是為了使王都樓成為懷疑對象。附有他指紋的餐刀放在休息室,對此和他一起共進午餐的華宮霧緒應當很清楚。紐扣是被害者死後才揪下來的,能做這種事的人就只有犯人和第一發現者。如果王都樓是犯人,他決不會將其放進自己的衣裝。能將紐扣放入王都樓衣裝的人,應該是案發後最接近被告人的人……也就是去叫醒他的人——華宮霧緒!
法官:原來如此……那麼,空吉它箱是……
成步堂:吉它箱是證明她有罪的決定性證據!犯人為了在逃脫時不讓人認出來穿上了演出服。而知道吉它箱裏放有演出服的人只有被害者自己以及準備演出服的人……那個人就是華宮霧緒你!

霧緒:………………
禦劍:我反對!吉他箱上沒有她的指紋!之前你也已經證明,證人當時未戴手套!

法官:的確!
成步堂:(搖頭)霧緒小姐應該不會在吉它箱上留下自己的指紋。一旦開過吉它箱的事被查了出來就會被警方懷疑,想必她已經用毛巾將自己指紋擦去了,(拍案)但是,果汁的情況則不同!霧緒特意在玻璃杯上留下自己的指紋,以便偽裝成第一發現者
霧緒:(大驚失色)
成步堂:還有這張照片!照片拍到了穿著蒙面遊俠服從現場離去的犯人。但此人並不是王都樓,這個人個子不夠高,致使演出服的褲角拖到了地上!霧緒小姐,從你的身材上判斷也相當吻合……
霧緒:
……
成步堂:(拍案)怎樣?霧緒小姐!

霧緒:……我拒絕回答。
成步堂:什麼?
霧緒:根據我國的法律,證人可以拒絕回答對自己不利的證言!
(法庭譁然)

法官:的確有這條法律,只有在證言導向證人自己有罪的時候……證人有權拒絕作證。
成步堂:(拒絕作證是專業術語!一定是狩魔冥教的)
禦劍:呵呵呵……怎麼了,成步堂,你的詭計被戳穿了?
成步堂:……
禦劍:剛才辯護方所作的立證……沒有任何意義。

成步堂:你說什麼!
禦劍:你所做的立證全都是些無實據的推測,即狀況證據!(拍案)證明霧緒殺害藤見野的真憑實據,也就是決定性的證據一個都沒有!
(法庭譁然)
法官:證人!難道真是你將藤見野……
霧緒:對可能導向自己有罪的證言可以拒絕回答。

法官:但是,證人,如果你不肯回答不就和認罪一樣了嗎?
霧緒:這不能成為立證,你們甚至連我說的罪行指的是什麼都不明白。
法官:看來現在不得不作裁決了。證人華宮霧緒拒絕作證,但是,如檢方所言,證明霧緒殺人的直接證據不存在。在這種場合下,我只能宣佈審理延期。檢方·辯方還需做進一步調查,明日再開庭。
成步堂:等等!請法庭繼續審理!
禦劍:你著什麼急?這樣你的委託人不是可以多活一天了嗎?
成步堂:法官大人!繼續審理吧!
法官:證人如果拒絕作證,審理就不可能繼續。
禦劍:(拍案)繼續審理也不是不可能!
(全場震驚)
禦劍:證人的確可以拒絕使自己認罪的證言,但是,如果是與罪行無關的證言則不能拒絕!證人發現死者時向玻璃杯裏倒了果汁,我認為這一行為非常失常。一般情況下,突然看見死屍應該不會那麼平靜吧?
霧緒:但是,那是……
禦劍:法官大人!請證人就發現死屍時的事作證!證人,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都沒有可能導向使你有罪的證言,這樣可以了吧!

證言詢問:
4句>>詢問證言修正提出「藤見野トサオ解剖紀錄」

法庭答辯:
犯人の目的:選擇「罪を著せる」
真犯人:選擇「華宮霧緒」


證言九
~
發現死屍時的事~(證人:華宮霧緒)
1.
那杯番茄汁並不是倒給我自己的。
2.
剛進屋時,看到屋內一片狼籍我的確吃了一驚。
3.
藤見野頹然坐在房間的角落裏。
4.
我當時沒有想到他已經死了。
5.
只是以為他昏過去了,便給他倒了果汁。
6.
之後發現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質問6.之後發現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成步堂:我反對!此證言非常可疑!你說沒有想到他已經死了?(出示「現場寫真」)死者藤見野的胸口插著一把刀!無論誰看見都會認為那是一具死屍!
霧緒:那是……
成步堂:看到這一景象還會誤以為此人昏過去,再給他倒飲料,天底下會有這種人嗎?霧緒小姐!這正是揭穿你是犯人的最有力證據!

法官:現在一切都清楚了。被告人王都樓真悟是無辜的……
霧緒:……不是我……不是我做的!是王都樓!是那傢伙殺的!

成步堂:如果不是你殺的,剛才你為何要以將自己導向有罪的理由來拒絕作證?
法官:證人,最後再給你一次機會。霧緒小姐,你的罪行究竟是什麼?
霧緒:我拒絕回答……
(全場一片譁然)

法官:沒有再審理的必要了。被告人王都樓真悟是無辜的!對王都樓真悟的宣判如下……
禦劍:我反對!法官大人!還不能下判決……因為這個證人還沒有說出真相。

禦劍:華宮霧緒,你還不明白嗎?如果你繼續保持沉默,王都樓真悟將無罪,而你則會成為殺人兇手!(拍案)
霧緒:不會的……不會的!……我不能說……不是我!不是我殺的!
法官:成步堂律師,這樣就難以收場了,辯方意下如何?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證據已經非常充分!辯方要求立即給予無罪判決!
禦劍:你錯了……成步堂!
法官:好了!禦劍檢察官,你做的確很出色。但是,正如辯護人所言,已經真相大白。
禦劍:證人!如果你無論如何都不想作證的話,我就只有在法庭上當眾講出來了。其實這個證人患有一種病……由於這種病她曾經自殺過,這裏還有證據。
霧緒:不!
成步堂:(是一年前的那兩份自殺報告!)
禦劍:怎麼樣,證人。這份報告可以揭示你可悲的本性,需要我全部講出來嗎?
霧緒:……拜託,不要!
禦劍:就算你選擇,也和我無關。但在你死之前,(拍案)我一定要從你的口中找出真相!無論用什麼手段!
霧緒:我……我說……

證言詢問:
6句>>提出「現場寫真」


證言十
~
霧緒的”~(證人:華宮霧緒)
1.
當我剛看見他時,真的以為是昏過去了。
2.
發現他已死之時……頭腦中忽然冒出一個計畫。
3.
確認走廊沒人後,我返回了一趟休息室。
4.
之後我將餐刀刺進屍體,再揪下紐扣。
5.
都結束後,怎樣返回讓我很頭疼。
6.
因此穿上了蒙面遊俠的演出服。


禦劍:為了揭露王都樓真悟的罪行,華宮霧緒將餐刀刺入藤見野的屍體!(拍案)這就是她的所有的罪行
(法庭譁然)
成步堂:(難道華宮霧緒不是犯人!)

詢問1.當我剛看見他時,真的以為是昏過去了。
成步堂:房間內一片狼籍,很明顯有人曾經打鬥過!真的沒發現藤見野已經死了嗎?
霧緒:是的。因為他脖子上纏的圍巾本來就是其扮演的忍者南迦裝束之一,再加上當時他低著頭看不到臉。我想叫起他來,所以倒了一杯果汁。

詢問2.發現他已死之時……頭腦中忽然冒出一個計畫。
成步堂:忽然冒出一個計畫”……是嗎?
霧緒:我知道犯人一定是王都樓。因為藤見野想揭發王都樓的醜聞,所以王都樓才要先下手滅口。

詢問3.確認走廊沒人後,我返回了一趟休息室。
成步堂:是去取餐刀嗎?
霧緒:餐刀上附有王都樓的指紋,如果在殺人現場被發現,肯定會引起員警懷疑。當時王都樓穿著演出服睡著了,於是我悄悄取走了餐刀返回現場。


詢問4.之後我將餐刀刺進屍體,再揪下紐扣。
成步堂:餐刀真是你刺的嗎?
霧緒:是的。現在回想起來,還心驚膽戰,我怎麼會做出這種事!但當時就像著了魔一樣。餐刀刺完後,又忽然想到,如果再扯下帶血的紐扣放在其身上,王都樓的嫌疑會更大。
禦劍:於是將紐扣放入被告人的演出服裏。

詢問5.都結束後,怎樣返回讓我很頭疼。
成步堂:為何感到頭疼?
霧緒:走廊附近有一個端著照像機的女人,我以前上過週刊雜誌的花邊新聞,不能直接出去。

詢問6.因此穿上了蒙面遊俠的演出服。
成步堂:那套演出服是你準備的嗎?
霧緒:是的。那是從英都攝影所拿來的,我在頒獎式前一天放進吉它箱裏。藤見野打算穿那件演出服在記者會見上將王都樓的秘密曝光。
法官:王都樓的秘密……
霧緒:我不知道。只要我穿著蒙面遊俠的演出服離開休息室,就可以造成犯人是王都樓的假像。所以在我打開吉它箱時,特意小心不留下指紋。事後我將演出服疊好放入包中,離開飯店……這就是全部事情的經過。昨天的那個女檢察官讓我不要說出來,這樣就可以使王都樓有罪,我只有相信她。
(全場寂靜)
法官:證人明顯觸犯了法律。但是,如果證言沒有問題,就不能斷定證人是犯人!
成步堂:請等等!辯方……
禦劍:成步堂,不要勉強了,現階段告發華宮霧緒是兇手是不可能的。

法官:沒有確實的殺人證據是無法立案的。(擊槌)法庭宣佈今天的審理終了,證人華宮霧緒的殺人罪名不能成立……
成步堂:但是
……
法官:禦劍檢察官,請將華宮霧緒刑事拘留。

禦劍:是。馬上辦拘留手續……
法官:(擊槌)本日閉庭!

證言詢問:
詢問所有證言

審理結束後,法庭內的人們漸漸散了。成步堂沒能救真宵,抱著頭頹然坐在辯方席,檢察官禦劍和證人席上的霧緒也還未離開。禦劍突然厲聲讓霧緒把手中把玩的卡片交給他,霧緒交出卡片並表示是案發當天無意中拾到的。雖然成步堂不明白禦劍為何如此緊張,但很明顯此案背後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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